监利5农民违规捕捞螺蛳被拘留十天
11月20日,监利县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联合汪桥派出所在西干渠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动。12时许,在西干渠监利县汪桥镇金熊村段水域,发现有5只船正在使用吸螺机捕捞螺蛳,立刻责令停止捕捞行为并登船检查。
这种吸螺捕捞行为使水体造氧生物减少,降低水体溶解氧,恶化水生态环境,破坏生物资源,同时使水体混浊,对其他生物生长不利,造成环境污染。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的整改意见,监利县已经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对捕螺蛳的专项整治和联合打击力度,严禁捕捞螺蛳。
经上船检查,每只船船仓都捕有大小螺蛳150公斤左右。盘查发现,5只船都没有办理捕捞许可证和船舶证书。公安人员当即将5名驾驶船只人员带回所里以无证驾驶立案调处,县渔政局以无证捕捞立案并调用大型吊车、货车将5条船只捕捞设备异地登记封存。20日晚9时,监利县公安局依据《治安处罚法》将5名驾船人员以无证驾驶机动船只违法行为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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