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月刊2015年第2期
焦泰文:“新常态”下湖北农业发展展望
焦泰文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夯实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稳住农村持续向好的发展局势”,这为今年的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湖北作为农业大省,农业发展也必须迎接“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按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谋篇布局工作。
一、用改革办法激活农村资源要潜力
一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物权登记管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定完善政策,落实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能,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资本进行运营,通过土地股份化实现联合,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是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建立覆盖全省县、乡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促进城乡要素良性互动、资源优化配置。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强化信息提供、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利益关系协调等服务。
三是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明确责任,对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小型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由乡镇政府核发产权证。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对经营性的工程,实行企业化运作,完善基础设施管护,确保发挥长期效益。
四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改革创新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的机制和方式,积极培育竞争性农村公益性服务市场,实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推动发展具有湖北特色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二、用创新路径破解农业发展难题
“新常态”下,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湖北作为农业大省,必须适应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新形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实现农业发展的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加强农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坚持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之路,强化农业科技立项的产业需求导向,推进农业科技力量配置由重复分散转向科学分工与联合协作相结合,切实解决科研与生产“两张皮”问题,增强农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完善功能定位,打造一批以高端农业孵化区、低碳农业涵养区、农产品加工聚集区、种子种苗育供区、智能农业设施区等国家级主题区。加强科技型企业培植。跟踪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扶植一批科技型农业企业,建设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农业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农业科技创业兴业计划,优化农业创新人才创业环境,培养聚集在农业生产、技术研发等环节的创新型人才,建设一批创新团队、实施一批创新计划、涌现一批创新成果。
三、用互联网思维改造传统农业
一是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扩大物联网技术示范应用,从生产环节彻底改造农业,推进农业自动化、精准化、可追溯化。
二是加快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运用互联网方式方法细分市场,运用大数据精准定位目标客户,改变现有农产品的销售模式。
三是完善12316信息服务体系。完成以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的全省智慧农业云平台建设。
四是推动互联网金融在农业的应用,改变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单一、供给不足的问题,抓住当前深入推进城镇化的有利契机,挖掘小微金融领域的巨大市场潜力,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四、用最严厉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按照精简、统一、 效能和政事分开原则,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职能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完善市(州)以综合定量检测为主、县(区)级定量和定性检测并举、乡镇街和村以定性检测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制,逐级落实检测监管责任,做到职责、机构、队伍、经费、装备五到位,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全覆盖,品种全覆盖”。
二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为推力,不断完善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农业经营单位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源头管控。
三是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从严把关,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保护标志等“三品一标”认证,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
四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预警能力。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预警能力。
五、用市场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推动家庭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转变,统一经营向组织化、社会化转变。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新产品研发,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改善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功能,促进产业聚集和整合,实现产业和区域的规模效应。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股份合作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产业化经营辐射能力,带动农户大幅度增收。积极扶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小型国有农场。推动县、乡两级普遍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农村土地依法健康有序流转。探索建立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制度,完善
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牧、渔)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具体扶持政策。增强农民合作社组织带动能力。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对示范社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扶持。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六、用生态理念引领“两型”农业发展
一是加大资源环境与生态系统的恢复与保护力度。加强耕地、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夯实生态农业发展所依赖的基础。
二是集成创新传统生态农业技术精髓与现代农业高新技术。重视资源环境与生态系统的保护,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节时、节能、节种、节地、节粮等“八节”农业技术,减少资源浪费。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积极推广以“稻—菜—鱼(虾)—鸭”为重点的农田内循环模式、以“猪—沼—鱼(菜、稻、果、茶)”为重点的种养循环模式和“秸秆-牧-沼-粮(果、菜)”、“秸秆-牛粪-菌-肥-粮(果、菜)”、木材废弃物-香菇(黑木耳)等为重点的生物链循环模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农业污染物排放。
三是以适度规模经营提升生态农业的效益。促进规范化生产,不断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不断提高经营主体的效益总量,弥补传统生态农业的不足。
四是构建“两型”农业发展的制度性体系。建立和创新“两型”农业投入的保障机制,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业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金融税务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两型”农业投入机制。
(作者系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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