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加快推进湖北农业信息化发展,促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的深度融合,是贯彻落实“四化同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全省“三农”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途径,对实现全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行动方案(2015—2017年)》、《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概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地按照“四化同步”的要求,紧抓“互联网+”发展机遇,大胆探索,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的深度融合、良性互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农业信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成了覆盖到县的农业电子政务平台、农业应急管理信息平台、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合力打造了全省统一的“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了以湖北农业信息网为龙头、湖北智慧农村网、行业门户网等农业专网为骨干的农业信息网站群和市、县农业网络平台。二是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依托乡村信息员、农技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打造了乡镇益农信息社,探索信息进村入户服务新模式,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信息服务体系,组建了1650人的省、市、县、乡四级农业信息服务专家队伍。三是农业信息技术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物联网技术在全省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流通及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的应用日益深入,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门市等已投资近3000万元,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推动了卫星遥感估产在农情会商中的探索应用,开展了北斗导航在农机中的应用。四是农业电子商务突破性发展。农业部门统计,2015年我省农产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批发)86亿元,各市、州、县地方馆也纷纷入驻淘宝或京东等,宜昌淘宝馆入驻平台的企业近600家,日交易额近100万元,带动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0亿元。
虽然我省在推动农业信息化、探索“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上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高。部分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对农业信息化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仍然用传统的思维方式来指导和推动农业发展,同时农民信息素养和信息意识普遍较低,延缓了农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二是缺乏统筹协调。当前我省农业信息化建设主体众多,且存在多头管理,缺乏整体规划协调,造成条块分割,相关平台、资源重复建设,难以互联互通、协同共享。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当前全省各类农业项目多偏重于高产创建、新技术应用、新品种研发推广等,直接涉及农业信息化的项目较少,无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四是实用成果欠缺。我省虽然科教实力雄厚,但在实用、易用、低成本的农业信息服务终端和智能装备研发领域实力不足,且缺乏应用于农业全产业链的集成化信息技术,导致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用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的意愿不足。五是专业人才缺乏。当前既懂农业又熟悉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农业信息化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越到基层这种情况越突出,阻碍了农业信息技术和产品的应用与推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开展智慧湖北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提升全省农业生产力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为目标,以全面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为重点,以农业信息化重点工程为抓手,逐步推进全省农业信息化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努力探索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科学模式和长效发展机制,为加快转变我省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转型升级和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统筹考虑省内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在省级层面做好规划和部署,并与国家和省内其他涉农规划、政策进行对接。加强省内各地、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农业系统内各行业的协作协同,逐步建立农业信息化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基础设施共建、信息资源共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作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在农业信息化统筹规划、产业推动、宏观调控、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推动农业信息化实现快速、良性、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引导电信运营商、IT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形成合力。
创新驱动,示范先行。紧盯前沿信息技术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实现农业信息化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以项目带动为主要手段,在全省开展农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与推广,通过示范引入、中试熟化、总结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省农业信息化快速发展。
需求引领,规范运作。紧密结合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对信息化的需要,从解决问题、发挥作用入手,明确当前重点和阶段任务,有序推进全省农业信息化发展。建立统一、完善的农业信息化技术、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形成规范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并强化制度和标准执行力度,确保全省农业信息化工作有序、规范、可控。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农业信息化总体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涉农信息资源进一步丰富完善,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水平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运行机制更加完善。12316综合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农业行政管理服务网络化、农业市场主体信息服务实现全覆盖,初步建成一批“信息化、城镇化”的新农村示范村,培育一大批“职业化、信息化”的新农民,打造一批“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智慧新农业示范样板,努力将湖北地区打造为中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高点。
2、具体目标:
——农业生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到“十三五”末,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达到15%,全省建成大田作物物联网示范基地50个,设施园艺物联网示范基地50个,畜禽养殖物联网示范基地50个,水产养殖物联网示范基地50个。全省远程视频诊断系统覆盖200家规模养殖场。在农机上推广应用5万台北斗导航终端,实现农机合理调度、智能作业。利用低空飞行无人机开展智能化喷药、病虫害监测预警、土地确权等服务应用,在大田农业中应用示范面积超过100万亩。
——农业经营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大力推进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观光农业三大领域的电子商务发展,努力构建以消费为导向的现代农业产销体系,实现以销定产。到“十三五”末,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9%,全省60%以上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涉农的个体私营业主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和品牌,形成3家以上年交易额超过50亿元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
——农业管理数据化稳步推进。搭建全省统一的农业数据云平台和农业数据信息发布服务机制,建立省市县一体化农业电子政务管理系统。到“十三五”末,全省农业资源管理、农业应急指挥、农业监测预警、农业行政审批和农业综合执法等领域基本实现信息化,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粮食、蔬菜、水产、畜禽、农机等主要农业行业实现信息化管理。
——农业信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以建设省级农情中心、12316服务平台为突破口,建成“1+N”省级农业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省农业大数据应用稳步推进,涉农信息资源更加丰富。省市县乡村五级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业信息服务应用全面深入。到“十三五”末,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实现村有服务点,乡镇有服务站,基层农业信息服务基本全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农业信息服务专家队伍达到3000名,信息服务人员达到30000人。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完善省级农业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加强各级涉农部门协作,促进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建设由“1个中心、N个系统”构成的省级农业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平台新增集成农业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农业生产经营监测预警及决策系统、农业市场信息预警系统、农业生产数据采集与上报系统、12316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农业物联网综合支撑服务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系统、农机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十大系统及其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市、县基础网络平台建设,推进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等专业数据库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信息系统,构建全省完备的农业信息化平台体系。
(二)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信息化。
针对当前我省农业生产成本逐年攀升,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下降,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对环境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造成较大压力的现状,“十三五”期间,全省应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面向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农机服务等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物联网、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药、北斗导航、卫星遥感等信息技术和无人机、农业智能终端等装备在生产环节的示范应用,着力构建我省农业生产领域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和应用模式。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示范园区、基地、企业,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集约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增效、降耗、提质,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发展农业电子商务。
大力支持全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我省布局设点,加大对本土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持,鼓励和引导各类涉农企业开展电商业务。支持农业企业自主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技术在农产品、农资电子商务各领域、各环节的应用。建立电子化的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电子商务服务,降低交易成本。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行动,充分利用基层信息站、农村网格化管理站、村级综合服务社等设施与资源,推动镇村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在全省乡村休闲旅游中的应用,探索乡村休闲旅游电子商务服务新模式。加强农业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电子商务应用服务能力。
(四)进一步推进农业管理信息化。
以全省农业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深入推进农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全省涉农部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资源管理、农业应急指挥调度、农业监测预警、农业行政审批和农业综合执法等主要领域的应用,提升农业管理效能。建设省级农业大数据平台,基本实现农业行业管理精细化和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在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五)进一步推进农业信息服务便捷化。
深入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充分依托农村网格管理资源,全面推进全省行政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实现全省村级站点建设全覆盖。发展壮大省市县乡四级农业专家服务队伍和乡村信息员队伍,依托电脑、手机、电话、电视、站点自助设备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信息服务。进一步建设和完善12316综合服务平台,建成运行全省统一的12316呼叫中心,整合各级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实现各类民生服务、政策法规、新品种、新技术、农产品市场行情等信息服务上线运行。做好面向农民的信息化应用培训,推进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在线销售。加强对信息化服务人员的培训,为农民提供足不出村、足不出户的便捷信息服务。
四、重点工程
“十三五”期间,我省围绕农业信息化建设各项目标和任务,将稳步推进实施以下重点工程。
(一)12316农业信息服务和农业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开展12316信息服务提升工程,全面打造“12316”三农信息服务品牌。重点建设和完善12316省级中心平台和市州分平台,因地制宜推动虚拟平台向县乡村延伸,拓展12316平台服务功能,实现12316服务全域开通、全网接入。统筹利用基层农业服务机构和生产经营主体服务资源,逐步构建技术同构、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平台体系,为农业大数据集散和优质服务资源汇聚提供通道。进一步充实农业专家队伍,丰富专家类别,实现线上与线下服务相结合、应急与长期服务相结合、专项与综合服务相结合,通过多种信息化手段和途径加强专家与农户互动,提升专家服务成效,实现12316纵向延伸服务到村、横向跨区域互联互通。开展农业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包括农业政务信息化深化、农民信息化能力提升、和农业信息化科研创新能力跨越。推进省级农业数据中心云平台升级优化,建设省级“三农”舆情监测管理系统和“三农”综合信息云服务平台,构建全省农业电子政务综合运维管理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农业数据共享开放;充分发挥全省智慧农业云平台、各类信息终端的作用,探索建立农民信息化能力提升培训体系,通过专家远程培训、在线技术服务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技能培训、生产指导,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发挥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应用主体作用,加快构建农业信息化科研创新体系,推进农业科研手段信息化,提高农业科研创新效率。
(二)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工程
依托全省农业信息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数据共享、高效存储、数据挖掘等技术在农业信息化领域的应用,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立农业农村数据采集、运算、应用、服务体系。通过搭建全省统一的农业数据云平台,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数据监测体系、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和农作物种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农业数据信息发布服务机制,加快农业大数据共享开放,强化数据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农业大数据采集和集聚利用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全面、业务协同、上下互通、众筹共享的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格局,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领域各类数据的高效利用。
(三)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按照农业部关于信息进村入户相关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湖北农村发展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全省农村网格化的基础资源,按照“六有”(有办公场地、有服务人员、有专用网络、有专业设备、有标准体系、有持续运营能力)标准启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争取用一年时间实现试点县所有行政村服务全覆盖。在试点基础上,到“十三五”末,实现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全覆盖,努力把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为“互联网+”行动计划在我省农村基层落地的示范工程。重点做好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建设、涉农服务系统和APP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上线、丰富便民服务内容、推进电商进村落地、提升农民培训体验效果、探索创新信息监测预警方式、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农业电子商务推进工程
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自建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及农资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经营,以及多种形式的网络销售服务,打造一批有行业影响力的电商龙头企业和品牌。夯实全省农业电子商务基础,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产品编码、包装标识、仓储、冷链、物流、配送等环节的高效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全省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乡村休闲游电子商务应用示范,推动全省有一定基础的乡村休闲游景点实现网上接待、预订、销售和结算,为游客吃、住、游、购提供全方位信息化服务。建立健全农业电子商务第三方信用评价体系,提供对电商平台企业及交易双方的信用评估服务。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鼓励农村创业群体依托网络平台发展微商微店,拓展农村电商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致富。
(五)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
在省级农业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基础上,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依托网络和智能终端,打造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重点选择有一定基础和代表性的农业大县,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机服务、耕地地力和土壤墒情监测等产业和领域开展农业物联网及智能装备应用示范,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示范园区、基地、企业;推进无人机在植保、病虫害监测预警、土地确权等领域的应用。实现对农业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农业生产管理效率,促进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六)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
完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面向全省有一定规模和信息化基础,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大户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应用。通过在农业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引入射频识别、电子标签及条码标识等技术,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信息进行感知、传输和处理,指导农业投入品使用,推动农产品安全监管过程透明化、监管评价实时化,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作,建立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和流通主体为管理对象的农资产品监管中心。通过对全省农资生产和经营单位及其经营的农资产品进行资质备案、数据库建设与网络信息发布,推进农资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管,方便用户对相关信息的实时查询,为农资打假、投诉举报、信用查询、产品销售提供指导服务。
(七)农机精准作业示范工程
针对当前全省农机数量庞大、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作业效率不高的现状,选择省内有一定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国营农场、种植大户等,开展农机智能监测终端和智能化农机作业装备的产业化应用。充分利用北斗导航、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和各类农机智能终端,及时直观掌握示范地区农机分布情况,有效监控农机状态、农机手作业情况等信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跨区域智能调度、精准作业和服务信息化应用,提升农机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和作业效率,促进农机节能减排。鼓励和支持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将信息技术与传统农机结合,研制适应湖北地域条件,低成本、易操作、简维护、智能化的小微型精准农业装备和智能终端,如智能灌溉设备、智能配肥机、精准播种机、精准施肥机械及其配套的专家系统等, 实现农机信息化领域软硬件融合发展。
(八)“互联网+”现代农业和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程
针对我省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信息化程度不高的现状,选择我省基础良条件良好、生产信息化需求迫切的市县,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工程和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程,建设一批覆盖我省全产业链的“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示范基地,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业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的提升,全面提高我省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选择我省具有一定基础的县市,开展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推进12316农业信息服务、农业农村大数据、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政务信息化、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信息进村入户等建设和示范应用,实现我省农业的智能生产、高效管理和便捷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农业厅牵头成立全省农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农业信息化发展,制定全省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安排年度重点计划、决策重大工作推进事项等。厅属各单位在厅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责任落实与监督考核机制,共同推进农业信息化各项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经信等部门的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力度,重点用于“互联网+”12316综合平台、涉农资源整合、益农信息社和互联网乡游小镇建设等。鼓励引导电信运营商、信息化企业、科研机构、工商资本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投资,支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推进全省农业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示范带动
根据各地区域特点和产业特色,积极推进全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探索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的路径、模式与经验,引导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结合。适时组织开展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和交流观摩等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升。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智力资源,加强专家服务队伍建设,扩大省市县乡四级专家规模,丰富专家服务类别,为全省农业信息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支撑。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涉农信息化企业、农产品电商企业等,建立“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培育一批行业实用人才和创新团队,切实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面向基层农业信息化管理服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同时,充分运用利用省内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集聚一批农业信息化领域高端人才和团队。
(五)加强宣传保障
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信息化在促进全省农业转型升级、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完善现代市场流通体系等方面的经验成效,展示农业信息化强农助农惠农成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提升农业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