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省委农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乡村振兴促进法》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现就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与党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共同构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强化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顶层设计,夯实了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石。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法治建设的需求更加迫切,更加需要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为新阶段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制度要求,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条一条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确保《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有效实施。
二、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和内涵要义,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有关要求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乡村振兴促进法》赋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重要职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全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重要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建立健全配套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法律中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等要求,抓好规划统筹、实施指导、协调督促、考核评价等重点任务落实,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固化制度建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配套制定乡村振兴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要求等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具体制度措施。今年,省厅重点做好《湖北省垂钓管理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渔业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修订,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出台一系列实用、管用、好用法规、制度。
(三)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抓住《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的有利时机,围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到位、“三定”印发到位、人员划转到位、执法保障到位,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综合运用集中教学、线上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效果。完善执法机构内部人才培养机制,省市两级选调执法骨干成立办案指导小组,指导基层执法人员尤其是新进执法人员提高办案水平。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积极组织执法练兵、执法技能竞赛、执法比武等活动,培养执法能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跨区域农业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等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牢固树立以办案质量衡量执法成效的理念,重点围绕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种权保护、长江禁渔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定期通报典型案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三、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贯活动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明确目标原则,突出重点任务,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强化以案释法,用生动直观的形式推动农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丰富《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方式,通过召开贯彻实施座谈会、编制辅导读本、组织专家解读、举办专题培训、制作宣传专栏、创作文艺作品等形式,推动干部群众深入理解法律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的规定要求和各项措施。充分利用好农民丰收节、“宪法进农村”等平台,统筹利用好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客户端、直播平台等渠道,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营造学法律、促振兴的良好法治氛围。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三农”工作处在新的历史方位。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保障,切实抓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有效落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促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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