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 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
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守法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加大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力度,加强农村依法治理,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突出核心,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守法普法始终。
(一)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今年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法治工作培训内容。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主要内容,积极参加“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作为重点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邀请省“八五”普法讲师团进机关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面上拓展、向农村延伸、向农民贴近,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围绕中心,组织开展好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活动。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网络。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和领导干部任前或新任宪法知识考试制度。组织开展好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二)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农村治理、融入法治实践,使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在5月份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规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阐释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公布施行的重大意义,解读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点内容。在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宣传活动,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集中宣传,有效引导、促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国家安全等重点,结合“3.15”“4.15”“12.4”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长江保护、生物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农资下乡、安全生产月和执法活动,持续开展农业法和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畜牧、动物防疫、农技推广、渔业、农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转基因、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新制修订的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为乡村振兴营造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五)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活动。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既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
三、落实责任,着力提高普法工作质量。
(一)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细化普法措施,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宣传涉农法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压实普法责任。
(二)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和宪法宣誓制度,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与农业农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本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将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持续推动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综合运用讲座、征文、庭审旁听等形式,加强机关普法教育,引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普法在线学习未达到规定标准,将在年度业绩考核中进行扣分。
(四)指导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发挥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作用,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学生参加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晨读”活动等。
四、创新方式,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一)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按照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科技示范户创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法律明白人培育等活动,协调司法厅(局、所)和乡(镇)政府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确保2022年底实现50%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指导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加强示范户培训,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开展以案释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积极在“湖北法制网”投稿。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利用宪法进农村、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覆盖面广、基层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活动。
(四)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宣传。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打造“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推进的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组织开展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征集活动,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精心组织,提升普法工作影响。
(一)加强工作考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权重,完善考核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强化工作绩效评查,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和年度工作总结,推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大普法工作投入。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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