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
2022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我省农业农村系统守法普法工作,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请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高度重视,把普法融入农业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主题活动、以案释法、媒体宣传、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
一、普法目标
通过普法,切实增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意识,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能力和服务“三农”的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相对人、农民群众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深入人心,形成自觉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宣法的法治氛围。
二、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共性普法内容
责任单位:省委农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责任单位: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湖北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厅畜牧兽医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省种子管理局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七)《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
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省农业综合执法局、省植物保护总站、省农产品检测中心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厅科教处、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
责任单位: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省经管局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责任单位:厅渔业渔政管理处、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十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
(十四)《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责任单位: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责任单位:厅交流合作处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责任单位: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
三、机关内部学法活动(专题活动)
(一)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规活动2次
责任单位:厅机关党委
(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
四、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一)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厅畜牧兽医处
(二)结合湖北省“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三)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农业综合执法局
(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厅法规处
(五)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厅科教处
(六)开展青少年普法主题活动(以歌舞、小品、诗歌、书画、微视频等形式每年至少创作1部法治文艺作品)
责任单位: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五、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与市州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专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
六、工作要求
省委农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普法工作总结,及时将普法工作相关信息报送至厅法规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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