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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4-05-08 18:30 厅法规处

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使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根据《省委宣传 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关于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鄂普法办〔20248号)要求,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聚焦优化农业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农业农村市场主体和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推进农业强省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活动时间

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6月9日,各地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强化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涉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农业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多阵地宣传活动。用好传统阵地,因地制宜结合执法监管、农技推广、基层调研、结对帮扶等活动,扩大民法典宣传覆盖面。运用LED屏、宣传展板、主题海报、宣传条幅、普法画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全方位开展民法典宣传

(二)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结合执法检查、企业调研、帮办服务等活动,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提高涉农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开展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于51日—20日举办的“民法典宣传月”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带动全网开展融知识理念教育、趣味娱乐、参与互动等为一体的民法典主题网上普法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绿剑护粮安”专项行动普法宣传活动。建立重点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机制,回应社会关切,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加强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结合当前开展的“绿剑护粮安”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执法行动成效做法的宣传力度,对执法行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广泛宣传,对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以适当方式给予表扬,不断巩固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护农、依法兴农良好形象。

(五)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利用网络教学、现场教学、法治实践观摩等形式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常态化开展民法典知识培训,着力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民法典普法队伍,发挥他们基层信息上报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和法律服务引导员的重要作用。结合“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注重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推荐优秀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思想引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民法典贯彻落实的有关要求,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全过程,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单位要周密组织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加强对工作的组织落实,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八五”农业农村普法的重要任务,明确责任,整合资源,有序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三)突出重点对象。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对农业农村系统党员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涉农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

(四)注重效果导向。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农村基层依法治理活动,要真心实意地贴近农村基层实际,真情实感地关注农民群众需求,切实提高民法典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要结合工作实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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