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春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
春季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黄金期,也是抢抓项目进度的关键期。目前,全省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正在抓紧验收,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开工在建,2022年项目前期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为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抢抓春季施工窗口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2022年度项目前期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下达的建设任务,认真组织开展现场查勘,听取当地群众的意愿,科学设计工程布局,加快年度方案编制,在2022年度任务下达60日内(4月8日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跟进、精心组织,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所辖县(市、区)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审批并上报省厅备案,并督促各县(市、区)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成项目财政投资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2022年新立项项目于9月30日前开工建设。
二是加快已建成项目的验收工作。2022年初,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国家考核工作组向省政府通报了我省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情况,提出已竣工项目未及时开展验收等问题。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请各地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抓紧开展县级初验、市级验收,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2019年、2020年项目的验收工作。
三是严格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设管理。近年来的审计、稽查、检查中均发现部分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项目布局选点不合理、计划调整幅度较大、设计变更手续不到位、工程质量存在缺陷、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管护情况不明确等问题。今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将继续被纳入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范围,请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合理选择项目区域,严格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干部安全。各市(州)要针对工程建设存在的风险点,切实加强督促指导,避免问题重复出现。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的数据填报工作,县级要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按时完成系统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市(州)要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出现错误数据。
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工作调研指导组,于近期开展分片调研指导,调研各地项目建设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建管程序是否规范、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等。将结合分片调研和日常调度情况,对工作进展偏慢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或约谈,被通报或约谈的县市,将在年底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区),将调减下年度的资金安排。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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