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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28 09:40 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市、州、县农业农村局:

经厅党组研究,我厅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专项行动中发现有重要情况请及时上报我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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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为遵循,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效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最新成果,坚持正常建设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抓好多发易发环节突出问题治理,坚决整顿和遏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腐败乱象,确保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助力清廉湖北建设,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全、高效、廉洁推动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重点

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实施管理、资金使用、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通过专项治理,精准监督,发现查处一批典型问题,整改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规范建立一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长效机制。

(一)项目决策和审批环节。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项目决策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项目长期未完工或项目出现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项目招投标监管环节。违规干预、操纵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应招标不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明暗定虚假招标;内外勾结围标串标;违规制定有倾向性招标文件和评分办法违规评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三)项目实施管理环节。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项目;挂靠出借资质;暗示和指定由意向监理机构进行监理,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设计人员设计质量低劣、随意变更设计或变更手续不全;施工方偷工减料、建设质量低劣、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项目验收走过场;不严格订立合同并认真履约;监理、检测等人员工作敷衍导致严重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失职失责、失职渎职等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四)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环节。不按合同约定、施工进度拨款;财政资金长期闲置或拨付不及时、不足额;无合法合规依据拨;虚假擅自增加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挤占、侵吞、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

(五)项目依法行政环节。领导干部安排项目、资金打招呼、优亲厚友;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吃、拿、卡、要”;组织实施不力导致项目长期难以发挥效益;利用职权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六)其他问题。农业农村、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需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严肃查处项目实施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三、工作措施

坚持全方位开展、重点督促检查的原则,突出部门强化问题查找、违纪违规事项查处,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建设行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坚决查处。

(一)公布举报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农田建设领域举报电话为:027-88868339;举报邮箱为:hbnt888@163.com

(二)组织开展自查。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2020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对照相关法规政策和文件,填报通用表格,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开展自查,实行销号管理

(三)开展重点检查。组织省厅和市工作专班、农田建设管理部门深入基层、直达一线,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巡察、专项审计,进一步发现问题、查找漏洞。

(四)分层分类处置。对面上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整改到位。对违反行政法规问题,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对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公安等执法机关处理。对问题单位要压实责任、明确时限、强化措施,加强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纪法学习教育,组织学习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着眼健全完善制度,全面清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有关制度规范,立足规范权力运行,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细化措施防范廉洁风险。在全省范围内通过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等形式,举一反三,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六)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结束后,传入常态化监督监管,必要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进行再检查、督办,持续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久治理。

四、工作安排

(一)5上旬以前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委的会议和培训,加强沟通衔接,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印发行动通知,择机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二)5底以前开始,工作专班组织督导组,对全部市(和部分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

(三)6月至8月,开展问题线索收集及处理,建立健全线索问题台账,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四)9月,与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研究对策,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五)10月至11月,开展交叉检查、调研督导、清廉教育等活动。

(六)12月,开展总结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在省纪委监委统一指挥、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农田建设和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农田建设管理处,专班成员由农田建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厅机关纪委、厅办公室、厅法规处相关人员组成。各、州、农业农村部门要参照我厅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行业指导监管,统筹组织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治理工作迟缓的地方,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自查不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我厅将通过汇编法规制度开展行业指导,通过制定建设标准、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加强业务指导,会同地方党委政府、纪委监委协调联动开展专项治理。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把自查整改、督促检查与完善制度协调推进,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在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建章立制活动,用制度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为。切实织牢制度笼子,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四)加强部门联动。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在案件移交、大数据分析、信息共享、监察建议书等方面快速联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威慑作用;注重省、市、县专项治理联动,市(州)要加强对县(市、区)专项治理的督促、指导工作,共同把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推向高潮、落到实处。

(五)加强总结宣传。各地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对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要及时推广,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总结推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和监督氛围。

5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各市(州)要汇总(市、区)专项治理进展情况报我厅工作专班,12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邓亚雄;联系电话:027-88868339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省农业农村厅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蒋星华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农办主任

副组长:皮少成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胜强副厅级领导干部

员:杜农田建设管理处处长

        蔡俊松厅办公室主任

        杨朝新厅法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厅机关纪委书记

        杨生洪计划财务处二级调研员

        邓亚雄农田建设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熊立智厅机关纪委副主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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