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通报35个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自然资源部决定通报近期发生的35个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一、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赵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7月,赵某违法占用阜南县洪河桥镇永久基本农田0.23亩建设住房(地基)。8月,镇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二、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洪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2020年9月,洪某违法占用淮上区沫河口镇洪集村耕地1.2亩建设仓库。同月,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抄告镇政府。目前,该违法占地建房已停工。
三、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吴某违法占地建设茶叶加工房案。2020年9月,吴某违法占用黄山区太平湖镇南安村永久基本农田0.26亩建设茶叶加工房。同月,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目前,该违法用地上建筑已自拆完毕,正在复耕。
四、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黄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黄某违法占用南安市水头镇星辉村永久基本农田0.22亩建设住房。目前,镇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
五、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邓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7月,邓某违法占用柴桑区港口街镇茶岭村耕地0.16亩建设住房。目前,镇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六、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7月,李某违法占用信丰县万隆乡立新村耕地0.14亩建设住房(地基)。同月,县自然资源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移送乡政府处理。目前,该住房地基已拆除,并复耕到位。
七、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熊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熊某违法占用新建区石埠镇上莘村永久基本农田0.1亩建设住房(地基)。同月,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新建分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移送镇政府处理。目前,该违法占地建房已停工。
八、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汤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7月,汤某违法占用无棣县信阳镇汤辛村耕地3.2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03亩)建设厂房。8月,无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后进行了制止。其后,汤某自行拆除了厂房。
九、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武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2020年8月,武某违法占用沂水县沂城街道南场村耕地2.7亩建设仓库。同月,沂水县相关执法力量对该仓库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十、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杨某违法占地建设钢构厂房案。2020年8月,杨某违法占用嘉祥县万张街道杨屯村耕地0.67亩建设钢构厂房。9月,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对该厂房进行了拆除。
十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西辛兴货场违法占地案。2020年9月,日照市西辛兴货场违法占用岚山区碑廓镇西辛兴村耕地0.3亩建房。同月,岚山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目前,该房屋已拆除,并复耕到位。
十二、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马某违法占地建设车库案。2020年7月,马某违法占用林州市五龙镇泽下村耕地0.04亩建设车库。8月,镇政府对该车库进行了拆除。
十三、河南省商丘市商丘新区胡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 胡某违法占用商丘新区周集镇杨楼村耕地0.42亩建设住房。目前,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示范区分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周集乡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
十四、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刘某违法占地建设经营性餐饮项目案。2020年7月,刘某违法占用西华县昆山办事处东桥居委会耕地2.2亩建设经营性餐饮项目。同月,刘某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了拆除。目前,已复耕到位。
十五、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一二文具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7月,一二文具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宜阳县三乡镇可乐湾村耕地1.01亩建设厂房。同月,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做出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自行拆除了厂房。
十六、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朱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8月,朱某违法占用新乡县合河石村永久基本农田1.44亩建设厂房(地面硬化)。9月,新乡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合河乡政府、县公安局对硬化地面进行了拆除。
十七、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郭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9月,郭某违法占用方城县二郎庙镇李岗村耕地0.19亩建设厂房。同月,方城县自然资源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目前,该厂房已拆除,并复耕到位。
十八、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7月,李某违法占用新田县枧头镇李郁村耕地0.18亩建设住房(地基)。同月,新田县自然资源部门将情况通报镇政府。目前,镇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十九、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黄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8月,黄某违法占用城区横沥镇柯树排村耕地0.15亩建设住房。同月,城区执法监察局下发《责令停工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通报镇政府。目前,镇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二十、广东省中山市多名村民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7月,中山市多名村民违法占用中山市民众镇上网村横二线万益桥边耕地1.36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05亩)建设厂房。8月,镇政府对该厂房进行了拆除。
二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陈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7月,陈某违法占用港南区湛江镇同安村永久基本农田0.18亩建设住房。8月,镇政府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
二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刘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4日,刘某违法占用合浦县山口镇河面村基本农田0.27亩建设住房(未正式施工)。目前,镇政府已清走建筑材料,并复耕到位。
二十三、海南省儋州市峨蔓镇薛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8月,薛某违法占用儋州市峨蔓镇笔架村基本农田0.15亩建设住房。9月,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目前, 薛某已自行拆除房屋,并复耕到位。
二十四、海南省文昌市抱罗镇王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 8月,王某违法占用文昌市抱罗镇大致坡耕地0.2亩建设住房。同月,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目前, 王某已自行拆除房屋,并复耕到位。
二十五、重庆市秀山县黄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黄某违法占用秀山县清溪场镇星寨村永久基本农田0.15亩建设住房(地基)。同月,镇政府对该地基进行了拆除。
二十六、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钢棚房案。2020年9月,李某违法占用筠连县筠连镇大山村耕地0.18亩建设钢棚房。镇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进行了制止,并要求立即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目前, 李某已自行拆除,并复耕到位。
二十七、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黄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8月,黄某违法占用望谟县平洞街道平洞村耕地0.22亩建设住房。同月,望谟县自然资源局下发《违法停建通知书》,并报告县政府。目前,平洞街道办事处已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
二十八、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余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7月,余某违法占用安龙县普坪镇乐庄村永久基本农田0.9亩建设木材加工厂。同月,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普坪镇政府约谈教育,余某自行拆除了厂房。
二十九、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周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8月,周某违法占用峨山县双江街道土官社区耕地0.15亩建设住房。同月,峨山县自然资源局双江分局向周某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违法问题移送农业农村部门处理。
三十、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8月,王某违法占用泸西县中枢镇桃笑村耕地0.77亩建设住房。9月,泸西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目前,镇政府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耕地保护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政治责任,也是我们的共同使命。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典型案例是近期一些地方严格管控、处理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成功做法。有用地需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依规用地。
各地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依规管地,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非农化”,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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