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四个三”,推动清廉村居走深走实
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开展以来,黄石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和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履行牵头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紧紧围绕“六清”标准和“三治融合”目标,积极探索“四个三”清廉村居建设模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5月,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调研组来黄石调研清廉村居建设,对有关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一、构建“三大体系”,压实清廉责任。一是建立层级清晰的责任体系。2021年,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等8家单位印发了《关于推进黄石市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成员单位职责,层层压实清廉村居建设责任。二是建立指标量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出台《黄石市清廉村居建设标准(试行)》《2022年黄石市清廉村居建设考评细则》等文件,构建可量化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村庄自评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市级联合评定的评价方式,做到“建设一批、成熟一批、评定一批”。三是建立高效系统的联动体系。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评机制,完善与纪委监委、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的信息综合反馈机制。
二、推行“三项制度”,夯实清廉根基。一是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出台《关于加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村(社区)全面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公示工作要求,依法推进村民(居民)自治工作。二是健全村民议事和村务监督制度。对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落实乡镇审核备案机制,组建村级议事协商委员会,把村里各项事务纳入制度的笼子。市农业农村局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改革内容,制定了《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进村社“账务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文件,将9个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纳入改革试点。三是推行日常巡察督查制度。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公路等惠民设施项目专项督查工作,并对农村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2021年查结农村涉黑涉恶有关线索12件,线索处置率100%。开展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化解疑难信访案件22件。
三、实施“三大举措”,筑牢清廉防线。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序开展村级换届“回头看”,对211名县级领导干部开展全覆盖回访调研,重点对50个软弱涣散村及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夯实清廉村居建设组织基础。二是推行“六个一”工作法。按照制订一个建设规划、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完善一份村规民约、出台一份负面清单、打造一个宣讲阵地、培树一个学习典型的工作法,为清廉村居建设谋好篇。三是推进“115工程”。每年市级带头培育10个清廉村居典型村,县级培育10个典型村,乡镇培育不低于5个典型村,为清廉村居建设布好局。目前,全市已成功推荐4个省级典型村,市县乡创建220个典型村。
四、打造“三大载体”,营造清廉氛围。一是打造清廉文化阵地。各村将本土清廉文化元素融入“美丽院落”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廉政教育基地、廉政主题公园等各具特色的清廉文化建设示范点,厚培清廉乡村的文化土壤。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54个、村(社区)综合文化化服务中心1001个。以农村祠堂(祖堂)为阵地,开展文化惠民活动130余场(次),创作了一大批以廉洁文化为主题的原创歌舞小品。二是打造清廉宣传平台。印发《关于开展黄石市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开辟“清廉村居”专栏,目前,已在湖北日报客户端、“清廉黄石”微信公众号、黄石日报、县级融媒体中心刊登清廉村居典型信息90余篇。三是打造清廉示范载体。大冶市在金山店镇火石村打造指尖上的“廉政微课堂”,设立干部党员清廉体检室,对党员干部全面体检。阳新县在陶港镇官塘村评选“好婆婆”“好媳妇”事迹,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大冶市“互联网+”监管平台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便可参与监督,有效促进乡村和谐稳定。(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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