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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 省林业厅 省旅游局 省扶贫办

关于开展产业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

2019-03-08 16:12 厅扶贫办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林业局、旅游局、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发〔2015〕19号),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产业扶贫的重大意义

1. 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启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实践证明,没有产业的支撑,贫困群众就难以脱贫致富奔小康,扶贫开发也难以持续。要充分认识到,产业扶贫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点,是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2. 实现扶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目前,我省已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迫切需要突出产业扶贫,以发展产业为主要手段,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体现地方特色、选准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因人施法,实现精准支持产业扶贫升级。

3.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我省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必须把扶贫开发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实施产业扶贫精准脱贫,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从而有效减少贫困人口,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确保贫困地区与全国共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明确产业扶贫的思路和目标

4.基本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部署新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要求,把发展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作为首要任务,科学制定精准扶持到户到人措施,进一步增强产业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通过发展以特色农林产业和生态文化旅游为主的产业扶贫,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按照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的方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找准优势主导产业,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把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摆在重要位置,因户施策、精准扶贫,在培育自主创业思维、增强自我积累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努力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夯实贫困地区自我发展基础,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5.总体目标。到2019年,特色优势产业在符合产业脱贫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建成适合贫困地区发展实际的产业体系,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帮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所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

三、构建产业扶贫新格局

6.创新产业扶贫机制。鼓励贫困地区、贫困户的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引导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工具、农业设施等参股到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项目,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保底分红、滚动发展”方式,抱团入股参与经营决策,最大限度释放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资产潜能。建立与扶持政策挂钩的带动增收责任机制,通过订单采购、委托包干、购买服务协议等方式,建立贫困农户与市场主体共同发展的利益联结关系,使市场主体与扶贫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县级可结合实际采取政策叠加、差异化扶持办法,在现有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因村因户制定不同的分类补助标准。

7.重点发展特色农林产业。以稳定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为基础,推进特色农林种植产品和养殖业优势区建设,加快特色产业新品种的引进、改良,改造传统种植方式,推广标准化、无公害生产技术,不断提升特色产品品质;因地制宜推广生态种养结合模式,发展循环农业。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品牌化经营的思路,大力推进“数村一品”、“多乡一业”的特色产业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业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全覆盖。支持贫困县统筹使用资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展产业实行“无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小额信贷;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发展特色种养业的贫困户免费提供种子、种苗、实用种养技术等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

8.大力推进林业产业扶贫。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森林经营工程,提高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质量和效益。推进特色林业产业扶贫增收,加大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力度,发展木竹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等特色优势林业产业。大力推进林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延长产业链,提高林产品的附加值。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依托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木本药材种植、野生动物养殖等林下经济。加快发展特色苗木产业。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部门服务等措施,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种苗产业。

9.大力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主动承接临近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改造和提升贫困地区传统加工工艺,加强特色农林优势产区加工基地建设,推广产后贮藏、保鲜等初加工技术与装备,实施农林产品加工提升工程,支持贫困地区农林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形成一批有规模、有特色、区域性的加工园区。推动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高、品牌响的特色农林产品加工集群,转化贫困地区优质特色原料生产优势,实现农林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优质化、高效化。全面推进副产物综合利用,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研发推广一批综合利用和环保节能技术,对各种加工副产品和农业废弃物“吃干榨尽”,实现资源利用高质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和产品消费绿色化。

10.大力发展乡村(森林)旅游。因地制宜,努力推动旅游扶贫区域内乡村旅游与工业、农业、林业等融合发展。加强对自然风景、乡土风貌、文物遗迹、古民居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鼓励和支持开展乡村文艺创作,挖掘和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打造乡村旅游文化精品。整合使用各类扶贫资金,在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具备开发条件的贫困地区,集中支持旅游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建设景区到车站码头的连接公路、旅游集散中心、中转站、旅游客运专线、自驾游营地、停车场和旅游标志牌等设施,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景区、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易地扶贫搬迁旅游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扶持观光休闲度假农庄和乡村主题公园的建设。全力推进全省243个旅游扶贫重点村脱贫致富工作,深入开展“五级联创”,实施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农家乐创业给予支持,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支持和引导贫困区域内的县、镇、村参与“湖北旅游强县、湖北旅游名镇、湖北旅游名村、湖北旅游名街、休闲农业示范点、高星级农家乐的创建工作,大力扶持国家、省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创建,积极发展森林、湿地旅游观光和休闲产业,充分发挥旅游扶贫作用。

11.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条,支持贫困村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电商营销等新型流通服务业,扶持农林产品经营组织和专业经纪人队伍建设。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农林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乡村集贸市场、农林产品专业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配中心、冷藏储运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强贫困地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指导引进大型电商,建设当地农林产品电商平台,加大线上发展力度,完善线下布局;推动电子商务物流发展,加快向贫困地区县级城市和中心镇延伸,着力发展贫困乡镇末端配送,推动贫困地区解决电商配送“最后一百米”的问题,完善鲜活农林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通过组织贫困地区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农副产品展销会、农副产品外销赶集、农超对接等活动,帮助贫困地区销售特色农副产品,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培育壮大贫困地区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提升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农资配送、产品营销等专业化服务能力。

12.积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重点扶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联户经营。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鼓励贫困地区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支持和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组建联合社,推动农民合作社实现由数量扩展向质量提升转变。支持龙头企业加强联合、加大品牌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其与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深入融合,财政补助资金、产业扶贫资金可通过量化让渡股份、分红、打工、技术指导、产品回购等方式,作为贫困户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股份,建立市场主体、合作组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对吸收贫困户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农民合作组织在财政项目资金、贴息贷款及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探索建立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实行资产量化机制,由全体成员共有共享。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融资担保、财政贴息、基金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机制。

13.重视发展劳务经济。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以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重点,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生产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以促进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积极开展“雨露计划”、“巾帼行动”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简化程序,保障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免费职业教育,促进贫困群众转移就业稳定增收。扶持外派劳务发展,加强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对外劳务合作服务“样板平台”,对于贫困地区有意愿出国务工人员,结合其本人实际及技能优先推荐外派,并积极协调外派劳务企业对外派人员有关费用进行适当减免。推广“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服务体系+农户”的链条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鼓励学科专家常驻贫困村、科教人员到农村一线从事农技推广、现场开展技术服务,推动技术创新与技术推广有机结合。建设农机、农技、疫病防治等农业科技远程服务体系,提供农业资讯、政策、技术、病虫害远程诊断等网上服务。

四、培育区域富民主导产业

14.大别山片区。以旅游和农林产业为主导产业。整合红色旅游资源、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构建红色革命游、自然生态休闲游、森林旅游、名人故里文化游等精品旅游组团,将湖北大别山片区打造成全国红色文化旅游示范区;结合目标市场的消费模式,开发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红色文化等主题项目,考虑发展分时度假、探亲访友、商务公务活动、会议旅游、文化交流等高端旅游产品。

大力加强优质粮、棉、油生产基地建设,集中发展茶叶、蔬菜、林果、花卉苗木、中药材、板栗、油茶、油用牡丹等特色农林产业,发展生态水产养殖,促进大别山黑山羊等地方特色畜禽品种产业化发展。发展一批具有湖北大别山片区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的大别山农产品品牌。

15.武陵山片区。以特色农林优势产业和生态文化旅游产业为主导产业。围绕特色优势资源,重点发展茶叶、高山蔬菜、魔芋、柑橘、肉类、水产、核桃、油茶、油用牡丹、烟叶和富硒产业等具有较大贫困人口覆盖面和增收效应明显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发展草食畜牧业、山区冷水性鱼类养殖等特色畜禽水产养殖。着力整合片区内品牌资源,创建武陵山精品品牌,打响清江牌、富硒牌、有机牌,打造一批全国和全省知名的农产品品牌。

立足区域旅游资源,重点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山水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突出三峡风光、地质奇观、乡村风貌、民族风情特色,依托清江山水画廊、长江三峡风光、土苗民族风情,形成“一中心、一轴两翼”的旅游产业发展布局;依托旅游龙头企业开发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引导景区农户开发以生态农业观光、农耕文化体验、养生健身、休闲度假、特色农产品及民族手工艺品销售、“农家乐”餐饮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使其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扶贫主导产业,努力建成武陵山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板块和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16.秦巴山片区。以旅游和特色农林产业为主导产业。加快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建设,加大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支持和鼓励片区各县市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湖北旅游名镇名村;积极开展景区创A、饭店创星、行业创优活动,大力发展农家乐,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大力推进农林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区域生态特点,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做大做优食用菌、魔芋、板栗、核桃、茶叶、木瓜、油茶、油用牡丹、油橄榄、道地中药材、特色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特色养殖业,重点发展郧阳大鸡、郧阳白羽乌鸡、郧西马头山羊、郧巴黄牛、翘嘴鮊鱼、大鲵等地方特色畜禽水产品种,进一步推动绿色和有机产品认证及国家地理保护标志的申请和认证,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品牌。

17.幕阜山片区。以特色农林产业和旅游为主导产业。围绕片区资源优势,建设以优质稻、茶叶、油茶、楠竹、中药材、蔬菜、生猪、肉鸭、通山乌骨羊等为主导的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农业技术支撑体系,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优质化、专业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水平。

大力开发幕阜山区“湖光山色”资源,突出“春看竹海、夏游九宫、秋赏金桂、冬浴温泉、四季游仙岛湖”旅游主题,抓好重点景区项目库建设。大力实施古镇、古街、古村、名人故居、名胜古迹保护和建设工程。大力推进体育健身旅游、科普旅游、红色旅游、探险旅游、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园和生态农业及节会展览等旅游项目建设,建设全国一流的新型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五、完善保障措施

18.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与服务。加强工作衔接,做好顶层设计和工作指导,做好区域发展规划与精准扶贫规划的有机结合。省直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产业培育和行业指导、资金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市(州)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加大规划指导、资金支持、目标任务督办和产业培育力度。实施产业扶贫精准脱贫的主体在县级,县级政府按照相关要求,统一负责、统一部署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精准扶贫到村、到户产业发展情况,确定主导产业,编制本县相关产业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统筹资金、组织实施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19.明确工作队驻村帮扶职责。落实驻村帮扶责任制,将做好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列为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主要责任之一。确保每个贫困村有工作队长驻、每个贫困户有党员干部帮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按照分类施策、精准发力要求,逐户分析致贫原因,逐类制定帮扶方案,形成每个贫困对象的增收脱贫“问题清单”;逐村制定“任务清单”,明确驻村领导、牵头单位“责任清单”;对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进行公示,定期通报,形成“进展清单”。对产业扶贫工作推进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实行跟踪销号管理,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强农惠农富农及扶贫政策制作成“项目清单”,实行“菜单式”管理,由贫困户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自主择业、自我发展。

20.加大产业扶贫资源整合力度。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创新建立“县为主体”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机制,利用扶贫、农业、林业、旅游等现有项目和资金渠道,以县为单位整合资源,大力开展产业扶贫开发,为产业发展打下基础。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伙等多种形式参与各项产业开发和经营,鼓励农户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投资产业发展项目。形成政府、企业、农民等多元化投入的新机制。

21.完善和落实扶贫到户机制。一是帮扶到户。在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下,对于有产业发展愿望和产业发展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或补贴等形式,帮助他们直接参与特色优势产业开发。二是利益共享。督促获得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的市场主体认真履行扶贫责任,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组织形式,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吸纳到产业化链条中来,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三是股份合作。鼓励扶贫对象将政策扶持资金、土地、林地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由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按期分红,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

22.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工作机制。注重在实践中完善和落实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探索创新开展产业扶贫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建立以绩效审计为重点的综合审计制度,审计结果作为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验收和资金分配的依据。逐步建立完善情况沟通与通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检查,随时掌握了解工作情况和进展。加强与省扶贫办等部门的衔接,做好沟通与配合,整合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作活力和实际效果。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林业厅

湖北省旅游局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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