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部署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持续用力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就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内容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2016年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紧盯农村集体“三资”尤其是资产、资源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顾盘点,全面、深入进行“三看”:
(一)看整改是否到位。主要看对2016年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是否不做选择,全面、扎实整改。重点是该清退的资金是否全部清退,该纠正的事项是否全部纠正,该完善的手续是否全部完善,该问责的责任人是否全部问责到位。
(二)看问题是否查清。主要看集体资产、资源产权是否明晰,家底是否清楚,管理是否规范,处置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村干部有无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看成果是否巩固。主要看已经查改的问题有无反弹回潮、边改边犯的问题;相关制度规定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等。
二、方法步骤
此次“回头看”工作时间为7个月,自2017年4月开始,至10月结束,分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公开公示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4月10日—6月30日)。各乡、村按照“回头看”重点内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加强与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的联系沟通,按时汇总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二)重点抽查(7月1日—9月30日)。各级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采取明察暗访、调阅卷宗、实地督导等形式,对各地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问题零报告,工作推进缓慢、效果不明显,边看边犯、已经遏制的问题出现反弹回潮的地方要进行重点抽查。
(三)公开公示(10月1日—10月31日)。各地各单位要采取一定形式,将“回头看”特别是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回头看”工作由省农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审计厅配合。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设在省经管局,负责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办。各地要组建相应工作专班,负责本地“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实施。县、乡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追责问责。对“回头看”工作抓得不紧、整改措施不力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诫勉批评;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是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甚至遮掩隐瞒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
(三)坚持统筹推进。要把“回头看”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扎实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明晰产权,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全面提升“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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