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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534”工程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时间:2017-8-18 16:1:5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近年来,宜都市以实施534”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和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民增收。截至20176月底,全市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665家(含联合社5家),创建各级示范社134家,规范合作社213家;认定、注册家庭农场295家,创建各级示范家庭农场123家。2016年,全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现农业产值达21亿元,带动农村就业4000人,入社农户和家庭农场的人均收入比一般农户分别高出17.5%27%

一、抓好五个关键,保证发展质量

(一)规范注册认定。出台《宜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宜都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联审会商制度,实行注册备案资料“同收同存”,每季度一通报。明确认定程序和流程,由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初审,市经管局审核,工商局注册登记,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台账。

(二)规范制度建设。选定5家条件好、基础牢的合作社作为创建示范点,对照样板分乡镇推广,力争3年内实现宜都市级规范社“四项制度”[即“三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社务管理制度]规范率达到80%以上。制定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示范文本,要求家庭农场建立健全“四制一录”(即制定生产经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劳资合同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生产经营记录)。各级示范农场和当年列入各级示范农场培育对象的农场均实现制度标准化率100%

(三)规范财务管理。一是落实财务制度。每年开展示范社财务制度和项目资金专项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2017年已通报问题合作社7家,整改问题15个。二是规范账户管理。坚持严格检查,督促合作社落实成员账户“一户一册、一户一档”要求,依法注销无成员账户、无阵地的“空壳社”、“挂牌社”27家,各级示范社、当年培育示范社和规范社设立成员账户达标率达90%三是推行财务电算化。将财务管理电算化作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广适用的专业软件。已有21家合作社、15家家庭农场率先实现财务管理电算化。

(四)规范档案管理。在全省率先出台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档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验收合格单位给予奖补。2016年,全市11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档案全部达标。2017年已完成7个试点单位的档案规范化建设,正在推进20家单位的档案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人才培养。每年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政策纳入市委举办的村党总支书记培训内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市里每年对合作社理事长、会计、家庭农场主开展综合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财会制度、成本管理、档案建设、电子商务、品牌建设等多个方面,并积极组织参加省、宜昌市有关培训,参训人员已达680多人次。


 

二、开展三项创新,推动提档升级

(一)推进“智能+经营主体”建设。率先在全省开展智能化经营主体建设试点,力争到2020年实现各级示范社(农场)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率100%,智能化生产、质量追溯、电子商务、财务电算化覆盖率100%。目前已有9家经营主体实现了生产标准化追踪、质量追溯体系化监控、农产品电商化销售、财务管理电算化、农技信息化获取的“五化”目标;正在支持1家合作社开展社员农资、生活资料供应物联网建设,支持20家经营主体开展智能化建设。

(二)探索“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在宜昌市率先创新家庭农场合作模式,由宜都市亲乡园家庭农场牵头,联合11家家庭农场,出资1500万元组建宜都市响水洞旅游合作社,统一销售家庭农场生产的名优新特农产品,集中力量发展乡村休闲观光旅游。目前已发展成员家庭农场37家,建立了规范的规章制度,实现了成员账户“一户一册”和财务电算化管理。

(三)建立n+1”辅导员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合作社辅导员联社制度,制定了工作标准,成立市、乡两级辅导员小组,选聘农业、工商、质监、金融等部门的业务骨干担任辅导员。市级辅导员小组负责指导开展创新试点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乡镇辅导员负责示范社(农场)、经管站的跟踪服务,实行“挂牌”式管理,围绕12项工作任务指导规范和发展。


 

三、强化四项措施,确保政策落地

(一)强化考核监管。每年在市委1号文件中明确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和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在市委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各职能部门任务清单,对照清单进行考核。对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实行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评,考评结果与示范社(农场)评选、扶持资金分配挂钩;对乡镇辅导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百分制考评。2016年对 2个乡镇亮了红牌对3个乡镇予以警示。2017年将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考核延伸到每一个合作社、家庭农场,对不达标的申报示范社(农场)经营主体实行一票否决挂牌后出现不达标和违规情况的示范社农场)实行“摘牌”处理。

(二)强化帮扶服务。市扶贫办、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产等单位班子成员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五个一”结对,即制定一个发展规划,完善一套规章制度,推广一项新技术,争取一个发展项目,帮助解决一个发展难题。市经管部门开展一社一备案、一社(场)一名辅导员的全程服务。

(三)强化资金奖补。市委市政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了示范创建、“三园建设”、农产品销售、农产品出口、品牌创建、晋级发展六大专项奖,累计兑现资金5000多万元。每年落实农机项目补贴370余万元。

(四)强化项目扶持。全市农业项目优先由新型经营主体承担。累计建设农业“三园”(精品果园、高效茶园、安全菜园)基地建设15个,项目资金200多万元,面积10000多亩。每年落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设备、仓储设施、新技术推广等项目资金4000多万元;承建农业综合开发、“双低”改造等项目达6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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