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工作力度 提升发展质量
宜昌市农村经营管理局
近年来,在宜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达14980个,其中,农民合作社6130个;家庭农场2360个;各类专业大户5050个;农业企业1440个。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经营主体持续发展
(一)出台政策措施。为积极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每年市委1号文件就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台具体政策措施。2014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支持经营主体培育创建品牌创建激励政策;2016年10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各地也相应出台了项目建设、财政补贴、融资贷款等方面支持发展的具体办法。
(二)实行项目倾斜。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做实,各地在农业项目安排上向经营主体实行倾斜。宜昌高山云雾土地股份合作社先后承担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3个,建设资金250多万元。湖北星翔柑桔合作社承担生物防治、柑园改造、户联网+等多个项目,建设资金180多万元。枝江信达粮食专业合作社每年承担的农作物病虫综合防治项目20万元。2016年,全市农民合作社承担的建设项目120多个,资金总额达6350万元。
(三)用好奖补资金。各级政府拿出了真金白银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以奖代补资金5500多万元。夷陵区政府每年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同时,各地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获得市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场的给予奖励。市级财政农业切块项目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开展经营主体示范创建。
二、加大示范创建力度,促进经营主体规范发展
(一)制定规范文本。为使经营主体规范发展有章可循,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发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管理规范文本,指导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经营服务、财务核算、档案归集、内部管理、技术培训等规章制度,有力促进了经营主体管理规范化。2015年,市农业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制发了《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秭归县率先在全市出台了《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制度》,并印制下发了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登记簿、财务记录簿等规范文本。
(二)开展创建活动。我们按照农业企业、示范社、示范农场的创建标准,扎实开展了重点龙头企业、优秀示范社、“十佳百强”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优胜社场等创建评选活动,推出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农场,推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 2015年以来,在全市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年活动,出台了《宜昌市农业经营主体评定及管理办法》。截至2016年末,建设国家级示范合作社42个、省级136个、市级316个;示范家庭农场省级72个、市级256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65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19个。2016年10月,全省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宜都市召开。
(三)培树示范标杆。为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学有典型、看有样板、借有模式,我们在各类经营主体中选择培育树立了一大批经营业绩好、带动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示范标杆。在农民合作社力推“五统一”生产经营管理模式(统一生产计划、统一农资采供、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产品销售)。在家庭农场培育“四有”样板(建场有特色、生产有规模、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在专业大户树立“三懂三会”典型(懂技术会生产、懂管理会经营、懂营销会赚钱)。2015年至今,全市已培树了100个示范标杆。
三、加大指导服务力度,促进经营主体稳健发展
(一)建好交易市场,解决经营主体用地难。全市县、乡、村三级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1328个,其中县级12个,乡镇98个,村1218个,初步构建了以市县(区)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为中心、乡镇服务中心为平台、村级信息员为基础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各地实行土地流转信息、合同文本、政策咨询、合同鉴证等免费服务。继宜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之后,夷陵、枝江、当阳、宜都、五峰等县(市、区)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二)开展技能培训,解决经营主体用人难。我们积极与三峡职院协作,组织开展阳光工程、农业领军人才、农民创业、合作社理和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等培训,每年培训500多人。同时,组织开展了辅导员现场练兵、专家讲解指导、专业技能大赛、外出考察学习等多项活动,提高了经营业主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创新金融服务,解决经营主体用钱难。全市各金融部门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创新金融服务品种,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积极开展林权和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有效缓解了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融资难的问题。枝江市是全省首家开展“合作社+金融”的创新试点,一年多来,试点成效显著,目前,已为472个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4.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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