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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民负担监管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7-8-28 17:2:4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强化农民负担监管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十堰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根据会议安排,我把十堰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作以下简要汇报,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多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大力宣传《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规范操作一事一议、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等损害农民权益行为,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采取新措施,建立新制度,从体制和源头上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坚持落实减负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部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尽其责,减负办组织协调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多年来,每年年初市政府都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本年度《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状》,对农民负担监管和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与乡镇及涉农部门也层层签订责任状。部分地方将责任状签到了村一级,进一步夯实责任主体。二是及时调整充实市、县、乡减负工作机构。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减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成立以县市区长为组长,副书记、人大副主任、副县(市、区)长、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两办副主任及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以红头文件下发,确保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建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联络员制度。鉴于基层经管站与财政所合并的新形势,我们在全市每个乡镇财经所明确了一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联络员,共128名。市减负办专门行文明确了联络员职责,延伸了责任触角。我市还对128名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联络员及县(市、区)减负办主任、负担科(股)长定期进行政策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有了坚强的领导和工作机构作保障,全市连续十年没出现农民负担群体性事件及恶性案(事)件。

二、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刚性约束

我市在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中,除了认真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等制度外,还进一步完善以下五项制度:

(一)年度考核制度。市委政府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三农考核指标体系,每年按《责任状》内容进行严格考核。

(二)重点审计和专项审计制度。每年对一事一议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以文件形式确定全市100个村开展重点审计。对所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项目资金和涉农收费,都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结论。对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部门涉农收费情况,特别是有群众举报的,减负部门要进行专项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专项治理制度。每年选择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去年全市安排了两次专项治理,其中省里安排一次,我市自己安排一次。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规问题,都逐一进行销号处理。

(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追究及一票否决制度。在减轻农民负担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中,对发生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和年度考核中问题严重的单位,按照中央《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和省《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实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近十年来我市没有发生一票否决事项。 

(五)信访接处制度。畅通信访渠道,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都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在政务公开网上开设领导信箱,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按要求对每件涉负信访进行登记,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实行农民负担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销号制,对信访反映的问题按要求坚决整改到位。对重大信访问题,市减负办组织专班重点查办,重点督促整改。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监督检查是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促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我市实行明查与暗访、检查与处理、检查与回访相结合,提高检查效果。全市每年定期开展2次以上公开检查,4次以上重点暗访。明查营造氛围,暗访发现问题。一是运用大数据,开展督查。市减负办配合市纪委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如房县青峰镇杨家院村村干部许明辉,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国家生态公益林面积140亩,冒领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金7525元;虚列国家农业综合补贴面积7.06亩,冒领国家农业综合补贴883.2元;侵占他人荒地实施退耕还林4.94亩,侵吞国家退耕还林补偿资金10695.1元。青峰镇纪委给予许明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通报问题,加强整改。市减负办对2016年明查暗访发现的乡镇部门乱收费、村级乱集资、报刊订阅超限额等八个方面的问题于9月在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并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如某县一个乡派出所2015年向一个村委会收取支持派出所办案区改造资金”1万元。经督办清退到位,该县公安局对当事人诫勉谈话,在全县公安系统通报。三是正视问题,全面排查。1228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以被骗走的惠农资金为题,对郧西县县三官洞林区蒿坪河村违规套取惠农资金进行了报道。市委市政府连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整改工作,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查清事实,迅速整改。市两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十办发电[2016]72号),严明纪律,严肃追责,重申一票否决制度。并组织两个专班迅速进村入户开展督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小官大贪问题。仅郧西县清查出来的问题涉及17969户、2783.65万元,已落实整改8977户、整改到位金额1334.88万元,其中财政追缴到位金额247.93万元,经调查核实用于乡村公益事业的金额944.12万元。目前已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61人。

在十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我市的减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中央、省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兄弟市州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继续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不断研究农民负担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深入宣传贯彻《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农民负担监管的高压态势只增不减,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力度只增不减,农民负担监管措施只增不减。努力抓好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向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最后,诚恳邀请各位领导和同仁到十堰市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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