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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鄂梁管罚〔2017〕1009号)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鄂梁管罚〔2017〕1009号)

2017-08-25 17:1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0-171787 发文日期 2017-08-25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案号案件名称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备注

1鄂梁管罚〔20171009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夏佐送当事人在梁子湖夏屋村水域驾驶渔船,使用地笼从事捕捞活动,捕捞黄颡鱼、鲫鱼共计10公斤。1、没收黄颡鱼、鲫鱼共计10公斤;2、罚款人民币1000元。当事人使用地笼进行捕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2017822日,到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没款。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  201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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