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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梁管罚【2022】2003号)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梁管罚【2022】2003号)

2022-03-28 09:33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2-37076 发文日期 2022-03-22
发布机构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梁管罚【2022】2003号)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案号案件名称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6鄂梁管罚【2022】2003号在梁子湖水生生物保护区内进行垂钓案郭蔚昆\\当事人使用路亚鱼竿(假饵、铅头钩)1根在梁子湖磨刀矶水域钓渔获物0.40公斤罚款500元。依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按期缴纳罚款,2个工作日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20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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