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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鄂梁管罚【2024】1002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4-06-24 10:50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4-34770 发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机构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案号案件名称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鄂梁管罚【2024】1002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周克洪\\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刺网)在梁子湖箭楼周水域进行捕捞罚款3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按期缴纳罚款,5个工作日内。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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