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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5-09-15 10:17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5-30207 发文日期 2025-09-09
发布机构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案号案件名称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鄂梁管罚〔2025〕2号王小红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案王小红\\当事人王小红在梁子湖新港口水域使用耙子进行捕捞一案,被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梧桐湖派出所查获。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其犯罪情节轻微,建议我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1个工作日内,按期缴纳罚款。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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