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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6-04-27 10:27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6-13749 发文日期 2026-04-27
发布机构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案号案件名称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鄂梁管罚【2026】01柯尊育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柯尊育\\柯尊育在梁子湖万秀水域使用地笼非法捕捞时,被相关部门无人机拍摄到现场违法证据,后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将本案移交我局。罚款1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及《湖北省农业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之规定按期缴纳罚款,2个工作日内。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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