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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6-09-04 08:53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6-26803 发文日期 2026-09-04
发布机构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 文号 鄂梁管罚 〔2026〕5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案号案件名称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鄂梁管罚

〔2026〕5号

当事人在禁渔期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一案杨禄洲  朱治平\\杨禄洲伙同朱治平在梁子湖陆家咀水域准备使用三重刺网进行捕捞时,被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罚款共计1000元,其中杨禄洲罚款500元,朱治平罚款500元。依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按期缴纳罚款,2个工作日内。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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