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043305/2024-49340 | 发文日期 | 2024-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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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1号),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6.856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小麦“一喷三防”、集中育秧等稻油生产、扩种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等方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小麦“一喷三防”
(一)实施内容
对全省55个小麦主产县(市、区)“一喷三防”给予支持。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小麦“一喷三防”所需的杀菌剂、杀虫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对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予以重点支持。通过“一喷三防”,延长小麦灌浆时间、提高灌浆强度,达到保大穗、增粒重目的。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是开展小麦“一喷三防”技术措施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采购的药剂或者服务价格不超过当地市场价格。
(三)资金支持环节
在小麦“一喷三防”时期,由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以物化补助或资金补助等方式,结合当地小麦穗期病虫害发生防控情况综合确定项目实施区域。
二、集中育秧设施建设
(一)实施内容
对全省35个县(市、区)的502个新建或改扩建水稻育秧主体给予支持,其中,新建413个、改扩建89个,服务大田面积119.84万亩。支持新建或改扩建服务水稻大田面积200-500(含)亩的集中育秧设施76个,服务水稻大田面积3.12万亩次,补助资金287万元;支持新建或改扩建服务水稻大田面积500-1000(含)亩的集中育秧设施77个,服务水稻大田面积5.55万亩次,补助资金746万元;支持新建或改扩建服务水稻大田面积1000-2000(含)亩的集中育秧设施110个,服务水稻大田面积19.01万亩次,补助资金1207万元;支持新建或改扩建服务水稻大田面积2000-3000(含)亩的集中育秧设施56个,服务水稻大田面积13.5万亩次,补助资金1647万元;支持新建或改扩建服务水稻大田面积大于3000亩的集中育秧设施183个,服务水稻大田面积78.66万亩次。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从事水稻集中育秧(苗)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实行分档分类分批补助,并执行“双限”标准,即不超过项目规定实施内容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规模最高不超过分档对应的补助标准。
(三)补助资金支持方向
补助资金主要支持:一是播种出苗车间。包括用于满足水稻播种出苗相关生产服务作业所需的轻钢结构厂房或各类温室。二是育秧温室大棚。包括育秧使用的连栋温室、塑料大棚等各类温室设施。三是育秧设施设备。包括浸种池、催芽室等专用设施;碎土机、筛土机、输送机等可多年使用的固定资产设备。
三、油菜扩种
(一)实施内容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4年轮作休耕、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4〕7号)要求,通过开发冬闲田、整治撂荒地、提高复种指数、发展春油菜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挖掘扩种潜力,确保完成全省210万亩油菜扩种任务。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为实际完成扩种油菜任务的种植主体,优先选择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任务。以实际扩大油菜种植验收完成面积为基准,每亩补助150元,鼓励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和季节性流转等方式,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服务等物化成本进行补贴,也可以现金方式直接补助种植户。
(三)资金补助流程
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的油菜种植规模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并提供耕地流转协议、代耕代种协议等佐证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核查验收组,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审,提出核查验收意见。经县级核查验收的经营主体、完成面积及补助金额要分别在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或服务所在的行政村张榜公示,并在县级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登记造册,将补助资金补贴到户。
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一)实施内容
2024年,我省在稳定大豆常年种植面积基础上,示范推广3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根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的特点,选择玉米面积大、有玉米间套作习惯、新型主体发展快、地方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重视、主体及农户推广新技术新模式新机械意愿高的45个县(市、区),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轮作休耕、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4〕7号)要求,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物化补贴和社会化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为承担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和农户。按照每亩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每亩150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每亩50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与轮作地块不能重叠。
(三)资金补助流程
播种完成后,按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要求,各地要建立带状复合种植主体信息档案,通过实地核查、综合评审,提出验收意见,核定具体实施地块与面积,核算补助明细。集中采购的良种、农药、化肥,按核准面积发放或统一组织实施。鼓励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机械作业。
五、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一)实施内容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通知》(农办农〔2024〕6号)要求,我省安排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县(市、区)42个,其中粮食单产提升整建制县18个(小麦8个、大豆3个、玉米7个)、油菜单产提升整建制县16个、粮食作物示范县6个、园艺作物“三品一标”示范县2个(蔬菜1个、水果1个)。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聚焦小麦、玉米、大豆、水稻、油菜、蔬菜、水果等七大作物,遴选襄州、钟祥等42个县(市、区)为2024年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通过示范引领,带领周边农户应用先进技术,不断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小麦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8个,襄州区、枣阳市、宜城市、南漳县、老河口市、谷城县等6县(市、区),每县打造20个千亩方和5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襄城区、樊城区等2个县(市、区),每县(市、区)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5万亩以上。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3个,安排天门市、钟祥市、公安县等3县(市、区),每县打造20个千亩方和5个万亩片,辐射带动5万亩以上。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7个,安排襄州区、枣阳市、钟祥市、建始县、郧阳区、咸丰县、保康县等7县(市、区),每县打造20个千亩方和5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油菜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16个,安排阳新县、监利市、松滋市、石首市、当阳市、宜城市、鄂州市、钟祥市、京山市、孝南区、武穴市、黄梅县、浠水县、赤壁市、仙桃市、天门市等16个县(市、区),每县打造20个百亩田和5个千亩方,辐射带动5万亩以上。中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6个,安排监利市、沙洋县、公安县、随县、钟祥市、仙桃市等6县(市、区),每县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园艺作物“三品一标”示范县2个,安排洪湖市(蔬菜)、夷陵区(水果)等2县(市、区),每县打造2个千亩方,辐射带动1万亩以上。
(三)资金支持环节
绿色高产高效项目资金对粮油、园艺等作物单产提升所涉及的关键环节予以补助,集成推广应用一批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充分挖掘粮油作物单产潜力,推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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