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微信| 微博| 繁体 |登录|注册

2023年度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2023年度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2025-03-28 11:23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5-10508 发文日期 2025-03-28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2023年度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基本支出总额11109.55万元项目支出总额20054.12万元
年度目标:积极实施强县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效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分类指标权重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得分
(A)(B)
运行成本公用经费控制公用经费控制率基本型4%≤100%99.32%4
在职人员控制在职人员控制率基本型4%≤100%96.33%4
管理效率项目支出成本控制会议费控制率基本型1%≤100%60%1
“三公经费”变动率基本型1%≤0186.93%0
战略管理中长期规划相符性基本型1%相符相符1
工作计划健全性基本型1%匹配匹配1
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型1%科学科学1
预算编制合理性基本型1%合理合理1
立项规范性基本型1%规范规范1
预算调整率基本型1%≤0%64.37%0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率基本型1%100.00%88.28%0.88
结转结余率基本型1%0%0.01%0
政府采购执行率基本型1%100.00%100.00%1
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基本型1%100.00%100.00%1
绩效管理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基本型1%100.00%100.00%1
绩效目标合理性基本型1%合理合理1
绩效监控开展率基本型1%100.00%100.00%1
绩效评价覆盖率基本型1%100.00%100.00%1
评价结果应用率基本型1%100.00%100.00%1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基本型1%健全健全1
资产管理规范性基本型1%规范规范1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基本型1%健全健全1
会计核算规范性基本型1%规范规范1
资金使用合规性基本型1%合规合规1
履职效能核心产出全省粮食生产目标基本型3%500亿斤500亿斤3
核心产出蔬菜及食用菌产量基本型3%1900万亩2038.53万亩3
核心产出淡水产品总产量基本型3%510万吨左右522.7万吨3
核心产出茶叶总产量基本型3%43万吨44万吨3
核心产出水果总产量基本型3%800万吨820万吨3
核心产出“三园”建设面积基本型3%50万亩56.1万亩3
核心产出储备种子数量基本型3%140万公斤168万公斤3
核心产出农产品样品检测数基本型3%2400个2610个3
核心产出农产品加工业规模基本型3%≥1.04万亿1.14万亿3
核心产出流转合同签订率基本型3%≥80%81%3
核心产出认证“二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数基本型3%200个580个3
核心产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基本型3%97.5%99.3%3
社会效应社会效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基本型8%≥74%74.50%8
社会效益种子质量合格率基本型8%主要农作物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主要农作物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8
社会效益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基本型8%0起0起8
可持续发展能力体制机制
改革
服务体制改革成效创新型1%达到预期达到预期1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创新型1%达到预期达到预期1
人才支撑业务学习与培训完成率创新型1%100%100%1
干部队伍体系建设规划情况创新型1%达到预期达到预期1
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储备率创新型1%达到预期达到预期1
科技支撑信息化建设情况创新型1%达到预期达到预期1
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场内群众满意度基本型2%90%以上90%以上2
联系部门满意度部门满意度基本型2%90%以上90%以上2
总分96.88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1)预算编制还不够科学。部分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或因上年指标下达较晚,结转到本年使用,部分项目追加下达的预算,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的补助3455万,2023年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1500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200万等,造成预算调整大。
(2)三公经费变动大,主要2023年全面放开不受疫情影响,出国处境费、接待费均较去年增加,另外因机构改革调整,其他单位公车并入,影响公务用车使用费较去年增加。
(3)预算调整与预算绩效不同步,个别单位本年因机构改革撤并取消,绩效自评时单位已经不存在,但仍需申报绩效自评。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1)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实行源头控制,编制预算时充分考虑次年的变动因素。
(2)硬化预算约束,切实减少预算追加和调整。建立预算编制同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相衔接制度,提高部门、单位压缩和消化结余结转资金的积极性。
(3)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结合农业农村厅部门职责整合的实际情况,按照省财政厅建立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对全厅所有线上、线下资金的绩效目标进一步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绩效目标。
备注:








1、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2、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