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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数字农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湖北省数字农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11-08 10:23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1-60560 发文日期 2021-10-29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号 鄂农发〔2021〕37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省数字农业概况

(一)发展现状和成效

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农业发展,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数字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战略的相关要求,筑牢全省数字农业基础,推动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服务,促进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数字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截至2019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95%以上的自然村湾(20人以上)实现了通光纤网络,4G网络在农村全覆盖。全省每百户农村家庭拥有移动电话270.85台、家用计算机33.61台,农村宽带用户达499.75万户,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约45%。覆盖省、市、县的农业指挥调度、信息采集、农技服务、农产品监测预警、市场监管服务等网络体系不断完善,为数字农业发展应用奠定了基础。

二是数字农业技术应用深入推进。围绕农业生产过程的数字化管理,开发了农业物联网服务系统,应用视频监控、传感监测、自动控制、智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建立了一批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打造了一批高标准农田,服务覆盖面积近200万亩。建成全省统一的农机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推动北斗导航技术和智能终端在农机中的应用,累计安装北斗终端1.65万台套,居全国前三位,累计作业面积超过300万亩,实现了农机远程智能管理和数据自动采集分析,提升了作业效率,方便了在线监管。全省植保无人机保有量达2492架,2019年作业面积近1770万亩,是2015年的15.8倍,并逐步向作物飞播、肥料精准施用等服务领域延伸。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持续开展小麦、油菜、水稻等大田作物的长势监测和综合估产研究,及时为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三是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良好。2020年,全省共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87亿元,行业发展势头良好。累计在潜江市、红安县、丹江口市等44个县市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了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涉农电商经营主体超过2.5万家,农业农村电商从业人员达50万人,一批电商专业村不断涌现和发展壮大,电子商务对促进乡村振兴、助力精准扶贫作用日益显现。网络直播带货等电商新模式兴起,潜江小龙虾、秭归脐橙、随州香菇、洪湖莲藕、恩施硒茶、蕲春蕲艾等特色农产品通过互联网卖向全国和全世界,其中秭归脐橙网络年销售额突破10亿元。

四是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开展。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服务重点,以满足农村信息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政府+邮乐购站点+益农信息社运营模式,努力打通信息获取的最初一公里和信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瓶颈。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建成各类益农信息社20096个。2020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当天,与湖北广电总台联合开播荆楚益农专栏,传播荆楚好农时、好农事、好农品、好农人,拓宽益农信息社服务平台,打造益农全媒体大通道,截至20201230日,《荆楚益农》已在湖北广播电视台垄上频道播和湖北农村广播累计播出27期,70多条节目,内容涵盖湖北优质农产品展示、优质农业企探访、农业新技术的运用与推广、返乡能人的乡村作为等,已在学习强国、人民日报、长江云、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企鹅号、抖音号等平台累计推送相关报道717条,全网累计阅读量达2134.7万。

五是农业监管信息化不断升级。利用信息化手段,围绕农产品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武汉、宜昌、襄阳等地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品线上全程溯源管理,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积极探索互联网+”农业执法工作,建立农资管理执法服务平台,推动农资企业和销售网点在线监管,促进了农业综合执法监管规范化、在线化和农资管理智能化。

(二)发展机遇与挑战

当前,数字技术应用逐步渗透到农业等各个行业。加快推进湖北数字农业发展,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融合,是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以光芯屏端网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建设,深入实施数字湖北和数字乡村战略,夯实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大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力度,为发展数字农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和广阔空间。

但从整体上看,湖北数字农业发展仍然面临一系列挑战。一是数据缺乏整合共享。各级各部门基本建立了相关应用平台和数据系统,但难以做到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难度大、利用率低。二是应用动力不足。农业行业整体存在生产周期长、经营风险大、投资回报慢、比较效益偏低等特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普遍较弱,应用数字农业技术的动力不足、建设意愿不强。三是资源投入不够。各类农业项目面向数字农业领域的投入偏少,难以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四是专业人才缺乏。数字农业领域的复合型、专业型人才非常短缺,制约了数字农业技术推广应用。

面向十四五,需要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内在需求,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大力开展补短板、强基础、促应用行动,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应用。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实施数字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战略的总体部署,结合湖北农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农业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农业产业化的新路径和新模式,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加大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智能化装备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建立健全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搭建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综合平台,着力提升数字农业整体发展水平,用数字化引领驱动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总体谋划,统筹推进。结合农业现状和发展目标,科学统筹规划,强化数字农业顶层设计,有序部署推进各项任务。主动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湖北特色的数字农业发展新模式。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部门在数字农业规划、资源整合、试点示范、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信息化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农业建设。

创新引领,应用先行。紧盯推动农业发展的前沿数字技术,推进数字农业领域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实现数字农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强化数字农业项目设计和规范化实施,推广应用数字农业新技术,以点带面,促进数字农业快速发展。

集约建设,开放共享。整合各方资源,开展数字农业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方面的建设,努力打造农业农村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共用的服务体系,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让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享数字农业的发展成果。

(三)发展目标

2025,数字农业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和相关信息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进一步整合完善,数字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在农业产业中得到更广泛应用,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数字农业成为引领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十四五期间,大力深化数字农业推广应用,打造10个数字农业试点县和100个数字农业应用基地,实现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在主要农业县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整合各级农业农村系统和涉农行业的数据资源,开展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摸清农业农村家底,重点建设内容包括:农业自然资源大数据、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农村宅基地大数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大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数据等,形成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一张图,为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围绕数字农场、数字果园(菜园)、数字牧场、数字渔场、数字种业建设,打造一批行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推动数字农业技术与相关装备在大田作物、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品种繁育等产业领域的集成应用,构建数字农业应用典型模式模型,实现种植、养殖环境智能监控、水肥药精准施用、生产智能分析决策、农机智能作业与在线调度监控等,提升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推进农业经营网络化。联动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战略,加大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和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网上业务。推动各类农产品交易场所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打通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鼓励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宣传展示、网络预订和在线交易,探索休闲农业智慧服务模式。加大农业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培训力度,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推进农业管理高效化。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推进农产品质量全程在线化监管。会同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面向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应用,建立农产品溯源管理与风险预警、应急召回联动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速采、价格监测、成本收益等方面的数据统计分析,提升农产品市场在线监测预警水平。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平台,汇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生产使用等数据,构建农业投入品数据采集与监管溯源机制,推动农业投入品在线化监管。

(五)推进农业服务便捷化。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合基层各类涉农站点资源,推进邮乐购+益农信息社建设,实现全省行政村站点和信息服务全覆盖。开发应用涉农手机服务平台,鼓励专家和农技人员利用智能手机和信息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通农户提供实时在线指导服务,解决生产经营难题。引导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利用信息技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涉农政策、市场行情、农资供应、农机作业、融资贷款、农业保险、物流运输、土地流转、产品初加工、农村劳动力等领域的服务信息,实现农业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在线化、便捷化。

四、重大工程

(一)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工程

农业农村大数据综合平台建设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开展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综合平台建设,重点建设一个平台(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两套体系(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与安全保障体系)。探索采用二维码、小程序、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农业农村数据资源的快速采集、高效存储和安全传输,推动数据资源的共享、融合与应用,为政府决策、企业发展、高校科研、农业生产等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

农业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工程。面向小龙虾、柑橘、茶叶、生猪、禽蛋、蔬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开展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规划与建设,重点涵盖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消费、贸易等全产业链环节的数据资源。构建产业链数据清洗、挖掘和分析服务模型,用现代数字技术和手段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监测预警体系,提升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生产经营决策科学化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引导产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二)农业生产智能化应用工程

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农业生产管理公共服务系统,挖掘一批能够显著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物联网模式,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品种繁育、农机服务等领域和场景开展应用示范;打造一批数字化、智能化的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实现对农业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智能化管理,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促进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

种植业智能化应用工程。推动遥感监测等相关技术在大田种植中的应用示范,重点开展农业资源普查、面积监测、长势分析、产量预估、土壤墒情监测、灾害预警评估与农业保险理赔服务等,为各相关部门、农业园区、种植基地、保险企业等提供决策指导和数据分析服务。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测报网络,实现作物病虫害智能化识别和精准化防控。面向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40家数字农场,推动智能感知、智能监测、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智能装备在大田种植和设施园艺产业中的集成应用,实现种植业生产管理智能化。

畜牧养殖业智能化应用工程。结合当前畜牧养殖业现状和发展趋势,依托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畜牧养殖业生产智能化发展,提升畜牧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选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30家数字牧场,推广应用环境智能监控和养殖个体体征智能监测系统,实现畜禽养殖环境的智能监测、设备自动控制、饲料精准投喂,以及对育种、产品溯源、疫病防控、病死畜禽及粪污无害化处理的数字化管理,推进行业监管监测在线化、管理数字化,保障畜产品安全。

水产养殖业智能化应用工程。结合当前水产养殖业发展现状,探索水产养殖智能化应用。利用水产养殖物联网服务系统和智能化水产养殖设备,推进养殖场水体环境实时监控、饵料精准投喂、鱼病监测预警、循环水装备控制等数字技术和装备的普及应用。面向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30家数字渔场,提升水产养殖智能化水平,推动水产养殖向绿色、智能、高产、高效发展。

现代种业数字化应用工程。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助推现代育种技术和种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全省统一的种业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打通种业科研机构和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水产苗种市场以及种业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联系,推动种业科研机构、育种基地、种业企业、生产基地、加工中心和用种大户等相关数据资源互通和共建共享。统筹利用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市场质量监督等一体化监测手段,加快信息技术在制种基地、种质资源保护区、种畜禽场区、水产苗种场区、种子种苗交易市场中的应用,实现种业研发、生产、流通过程的可追溯管理,提升种业行业的智能化监管水平。

智慧农机应用工程。推进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农机智能化建设,优化完善农机监管调度平台功能,促进北斗终端、导航技术、精准作业等在农机装备中的大规模应用,建设一批智慧农机装备示范基地。利用农机监管调度平台和智能监测、信息接收终端,实时掌握全省各地农机分布情况,有效监控农机状态、农机手作业情况等信息,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跨区域智能调度、精准作业和在线服务提供支持,有效提升农机作业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结合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应用,加大农用无人机示范推广,扩大购机补贴规模。开展无人驾驶农机试验示范,探索建立无人作业农场。

(三)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综合考虑各地产业特色、基础条件等,打造一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发挥互联网作用,推动农产品上行。加强与电商平台和相关龙头企业的深度合作,培育一批电商专业村。通过举办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农社对接、网红直播等活动,促进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深度对接,探索大宗农产品远程交易和产地直供新模式。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示范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与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开展合作,拓展农产品电商覆盖面。面向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依托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建设一批田头仓储冷链设施,进一步增强初级农产品产地预冷、分级、包装、仓储等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农产品供应链数字化应用,畅通农产品在线营销渠道。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通过网络为农民提供电商应用、网络直播、短视频营销等方面的培训课程。创新发展共享农业、云农场等网络经营新模式,丰富农产品电子商务内涵,推动农产品电商加快发展。到2025年,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工程

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品质提升和产品安全保障,重点将农产品生产、初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进行在线监管,推动区块链、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数字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中的应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管理部门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督管理,实现对农产品从农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管控,为农产品流通和消费市场把好关口。采用二维码、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溯源服务,提升农产品品牌形象,从消费端刺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数字技术的应用。

(五)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加强部门合作,实施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实现农业信息服务在农村基层全覆盖。整合邮政、供销、电商服务站等农村网点资源,按照六有标准,充分利用原有场地、设备和人员,不搞重复建设,通过规范管理、集中挂牌、叠加服务的方式,建设各类益农信息社,发挥站点信息员作用,因地制宜推进公益、便民、电商、培训体验各项服务落地。以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为依托,建设一批益农信息社专业社,面向周边农户开展数字农业应用示范,围绕农业技术、市场行情、农产品电商、农民培训等提供专业化服务。充分利用手机等智能终端及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微信等信息平台,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业服务。

(六)美丽乡村数字化应用工程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与相关部门合作,以提升乡村数字化应用水平为目标,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5G在农村普及应用,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和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App)。推动互联网与乡村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共享农业、观光农业、健康养生、创意民宿等新业态。推进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党务服务信息化、村务财务网上公开、农村集体经济和集体资产数字化管理、乡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整治数字化监管。加快数字技术在农村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平安乡村等方面的应用步伐,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精细化水平。

(七)数字农业产业园建设工程

以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依托,推进数字农业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园中园,形成规模效应。围绕农业产业园区的数字化改造,着力提升园区数字化基础设施水平,引进和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能化装备,在园区开展示范应用,提升园区基地和农业企业的生产管理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有效增强园区的产业发展竞争力,形成数字农业的成熟应用模式,建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现代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数字农业产业园区。

(八)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工程

依托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先进型企业的智力资源、科研平台,发挥其在种植业、畜牧业、淡水渔业、种业等领域的产业和科研优势,推动数字农业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数字农业创新平台建设,促进数字技术与优势农业产业的深度融合,提升全省数字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攻关,突破一批数字农业前沿技术,结合5G网络大规模部署,积极开展5G技术在农业领域的研究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区块链、北斗导航、智能控制、高精度传感器等信息技术及软硬件产品的集成应用和示范,建立一批数字农业示范基地。依托数字农业应用先进县市和相关龙头企业,争取一批国家数字农业试点建设项目在湖北落地实施,以县为单位,全域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的数字化改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农业发展典型模式。

(九)数字农业人才培育工程

充分发挥涉农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的资源优势,开展数字农业相关研究和项目建设,建立一批数字农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培养数字农业行业领军人才和管理团队。支持有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先进型企业开展合作,推动数字农业科技创新与示范应用。将数字农业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农业农村部门常态化工作内容,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等培训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信息员、基层农技人员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其数字农业管理能力和应用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数字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数字农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数字农业发展,做到领导到位、责任明确、措施可行。建立数字农业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跟踪和督导各项任务落实。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将数字化理念融入农业工作全过程。开展数字农业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工作,持续提升数字农业发展水平。

(二)强化政策支持

统筹各级各类涉农资金适当向数字农业领域倾斜,引导数字农业先进县市、国家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积极争取国家数字农业相关项目。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工商资本、电信运营商、信息化企业、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投入数字农业建设和服务。培育和壮大一批数字农业领域建设应用主体,对数字农业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先进设备、成果推广、人才培养、项目用地等给予支持。

(三)加强资源整合

建立统一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和支撑服务系统,打通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壁垒,完善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发布机制,实现农业农村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在线共享。编制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目录清单,争取和有序推进农业系统内部、涉农部门之间、部省之间数据共建共享,实现农业农村数据资源整合和高效利用。

(四)营造良好氛围

总结数字农业建设和应用领域的先进典型和成熟模式,尤其是引导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应用数字农业技术推动农业增产增收、减肥减药、节能降耗,助推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与经验,提升数字农业建设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数字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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