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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农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0-26 17:03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厅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根据职能分工,制订了《湖北省农业农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省农业农村厅代章)

(联系人:董猛;联系电话:027-87872090

湖北省农业农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工作部署,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结合我厅工作职能,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意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行动,强化各项举措,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能力。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3%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膜回收率达到8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进一步改善提升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连片池塘尾水治理,确保实现十年禁渔目标。

三、主要工作

(一)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推广侧深施肥、种肥同播、缓控释肥、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关键技术,减少化肥用量。探索粪肥就近还田、绿肥翻压还田等工作机制,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2025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生物农药、天敌释放和诱杀技术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健康栽培、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到2025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责任单位:省耕肥总站、省植保总站

   (二)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坚持肥料化、能源化为主攻方向,探索、集成、推广新模式、新技术、新机制,因地制宜推广全量还田利用技术模式,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进整县治理,进一步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确保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厅畜牧兽医处)

(三)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展池塘生态健康养殖,积极推广设施渔业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多种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推进养殖尾水节水减排。力争到2025年,水产养殖主产区60%以上连片精养池塘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责任单位:厅渔业渔政管理处)

    (四)推进秸秆农膜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网点,建立村有收储点、镇有转运中心、县有利用企业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大力发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产业,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补贴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秸秆五化利用,打造服务体系,构建完整产业链。到2025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整县试点示范,探索农膜以奖代补补贴机制,示范推广标准膜与可降解膜,建立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农膜回收利用。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5%。严格贯彻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市场运作、多方联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压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回收处理的责任义务。(责任单位:省农村能源办、省农业生态环保站、省植保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复,到2025年,完成97个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生态环保站

(六)推进农业机械减排。加快推广应用节油、节电、节气、节煤的农业机械及技术装备,加快落后农机装备的更新换代和推动能源清洁转型。加大复式联合作业农机应用力度,推广北斗+农机技术,减少作业环节和次数,促进农机作业精准化,降低农机单位能耗。责任单位:厅农机化管理处

(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继续实行农村厕所革命奖补政策,重点支持整村推进地区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按照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的要求,探索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厅发展规划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持续抓好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打击力度,推动联合专项打击常态化,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执法联络员制度、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巡查机制等。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基层理解、群众支持、社会认同的良好氛围。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工作,加强退捕上岸渔民技能培训,引导退捕渔民发展人工养殖和渔事休闲业。(责任单位:厅渔业渔政管理处

(九)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制定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划和政策,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减少农村生产生活化石能源消费。持续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积极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精细农业,推广绿色低碳农业技术模式责任单位:厅科教处、厅发展规划处、厅种植业处、厅渔业渔政管理处、厅畜牧兽医处、厅农机化管理处、省农村能源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防范外来入侵物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制订普查工作方案。加强对种植业、渔业水域等破坏农业生态区域的外来入侵物种的阻截防控。推广生物防治、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控技术试点示范。加强中华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管护力度,针对性开展保护救护和修复,有序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加强农业野生植物保护,采用物理隔离等方法,保护原生地不受人类社会的干扰和破坏。责任单位:厅科教处、厅渔业渔政管理处、省农业生态环保站、省植保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调度会,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难点。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调配工作力量,及时健全组织架构,建立工作专班,确保各项工作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员,并将主要任务纳入各项督查督办内容,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考核评估。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检查力度,对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件,开展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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