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湖北省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植保站(局):
为深入贯彻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有关精神,提升我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水平,夯实农业产业提质增产基础,我站制定了《湖北省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湖北省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蓬勃发展,为保障我省粮食生产安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增强我省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能力,规范专业化服务组织管理,提高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原则,培育壮大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主体,提升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我省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工作目标
提升植保植检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加强对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备案管理。继续开展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强县”和“星级服务组织”示范创建,已创建成功的百强县和星级服务组织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23年,全省力争创建全国统防统治百强县5个以上,申报全国星级服务组织20个以上,全省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4.5%以上。山区县创办1个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化学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其他县区创办2个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壮大服务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助、农机补贴及物资扶持等多种方式,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防治服务面积万亩以上的专业化防治组织,发挥其防病治虫主力军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实现重点区域、关键环节专业化统防统治全覆盖。支持开展自防作业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照专业化统防统治要求,发展成为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支持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参与小麦条锈病、赤霉病及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防控项目实施。
(二)强化融合示范。各地要发挥好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药引子”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化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粮食高产创建等专项资金及当地财政资金支持,融合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有关示范区要规范树立示范牌,明确统防统治示范内容。要支持农药、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统防统治,要为相关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和规模农业生产主体参与示范牵线搭桥。
(三)强化装备提升。各地要引进、推广适应不同作物、不同地形的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及小型高功效喷雾机等防治装备,因地制宜开展小麦、水稻、玉米、柑橘、茶叶等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试验示范。要结合病虫防控现场会组织先进植保器械开展现场观摩展示,示范推广质量好、效率高、安全性强、易操作的施药器械,促进防治装备更新换代、提档升级。
(四)强化技术培训。争取科教部门的支持,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对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负责人及机防手等进行系统培训,提升管理能力、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明确科学安全用药培训计划,加强与相关协会、企业对接组织农民培训。大力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新技术、高效低风险农药和高效施药机械,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提倡购买使用大包装农药并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五)强化规范服务。督促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登录“全国专业化防治组织信息系统”进行备案,规范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人员、设备、物资等的管理,推动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提档升级。规范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施药流程、安全防护、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操作规程,规范服务面积、服务价格、防治指标、损失赔偿等相关指标,依法依规规范防效评价、纠纷处理等程序。
(六)强化示范创建。鼓励支持植保力量强、统防统治基础好、管理规范的县市区创建全国统防统治百强县。择优推荐备案到位、管理规范、档案健全、装备精良、技术先进、信誉较好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申报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 星级服务组织优先考虑统防统治百强县所辖防治组织。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建设规范参考附件1,可自主融入当地实际要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将其作为粮食稳产增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措施来抓,要建立健全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行业准入考核制度和防效评价、药害鉴定、纠纷仲裁机制。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深入挖掘统防统治好经验、好典型、好措施、好效果,主动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宣传,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宣传推广统防统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农户自觉加入专业化统防统治,全面提高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
(三)加强资金支持。各地要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循序渐进”原则,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扶植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发展壮大。省站在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等项目资金分配时对“统防统治百强县”进行倾斜,各级在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星级服务组织”可重点倾斜,优先考虑。
(四)加强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指导本辖区内防治服务组织登录全国专业化防治组织信息系统,填报组织基本情况和开展服务情况。监督服务组织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完备的、可追溯的田间作业档案。各地可建立统防统治服务联盟,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树立服务形象。对于政府购买统防统治服务项目,通过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程监管,项目实施前在项目实施区(村)进行公示,要求机手下载“今日水印相机”或“马克水印相机”,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业完成后当天提供“六图”(防治定位图、农户签字图、配药图、飞行参数图、无人机作业后台截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图),项目实施后进行项目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存在空飞、用药量不足、用水不带药、飞行参数异常等刷面积行为及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回收等行为,对该服务组织一票否决,纳入黑名单,今后不予支持。
(五)加强信息调度。统防统治覆盖率已纳入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等相关工作考核,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统防统治工作开展。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信息、服务面积信息调度,挖掘统防统治推广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上报。
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信息统计表(附件2):请各县市区在11月30前登录全国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农药械信息管理子系统(账号密码及技术支撑请加全国专业化组织农药械信息管理QQ群,群号976759878)中填报完毕,并将统计表以EXCEL形式报送市州。请各市州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做好系统填报工作,并核实汇总本辖区组织信息,将统计表(含下属各县市区数据)盖章扫描电子版12月20日前发送至省站药械科邮箱。
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请各市州汇总下属县市区数据后,盖章扫描电子版于12月20日之前发送至省站药械科邮箱。
联系人:张欧、周远曦,电话:027-87395680。
邮箱:hbyaoxieke@163.com。
附件:1.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建设规范
2. 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信息统计表
3. 统防统治覆盖率测算方法
附件1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建设规范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未来病虫防控的发展方向,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作为“第二植保站”,是植保技术服务的展示窗口、宣传平台、技术载体,通过开展“星级服务组织”创建,引导规范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树立植保服务品牌。
一、建设要求
“星级服务组织”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建设,非星级服务组织参照本规范建设。“十四五”末,粮食主产县建设4个及以上“星级服务组织”,其它县市至少建设2个及以上。
二、建设地点
各县(市、区)植保站选择交通便利、人流集中、办公条件较好、示范效果明显的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建设。服务组织办公楼外观美观大方,周边环境卫生良好,内部功能区域合理布局,明亮整洁。
三、建设内容
(一)宣传标语。办公楼悬挂“XX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合作社”标牌外,还需选择性悬挂“病虫防治专业化 安全高效乐万家”“公共植保服务于民 绿色植保造福人类”“农业卫士 丰收使者”“植物医生 庄稼保护神”“公共植保 绿色植保 科技植保”等标语,力求宣传植保职能,体现植保贡献。
(二)制度上墙。相关制度应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以方便服务对象前来学习、咨询、联系相关事务。具体包括服务公约、服务章程、服务合同、防治标准、赔偿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服务区域分布示意图、机防队照片、机防队队长职责、机防队员职责、企业荣誉等。
(三)档案管理。备有档案柜,存放纸质档案。对服务组织人员合同、保险合同等长期保存,对服务协议、防治方案、田间作业方案、农药使用台账、防效调查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方案等服务档案保存至少两年以上。对防治投入品具体名称、生产企业、用量、时间等信息,应在“专业化统防统治信息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形成电子档案。
(四)器械展示与存放室。植保无人机、背负式喷雾机、担架式喷雾机等小型器械有专门房屋合并存放(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可另存放)并展示,存放室内悬挂相关机器维修保养须知。
(五)农资储存室。设置专门储藏室,分门别类,安全存储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资。
附件2
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地 市 | 区 县 | 组织 名称 | 法人 姓名 | 联系 电话 | 注册 地址 | 从业 人数 (人) | 日作业 能力 (亩) | 备 案 号 | 机械保有量(台、套) | |||
小型施药器械 (手、电动喷雾器) | 中型施药机械 (背负式、框架式、 担架式、车载式喷雾机等) | 大型施药机械(自走式、悬杆式、牵引式等) | 无人机 (注明厂家) | |||||||||
注:表中备案号命名规则同全国农技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农技植保〔2019〕21号)要求。
附件3
统防统治覆盖率测算方法
一、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指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规范管理制度的专业化防治组织以及具备相应能力和水平的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农场和各类种植基地等,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适期开展的规模化、集约化病虫害统一防治行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提高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解决一家一户防病治虫难题、提高防治效率和效果、减少产量损失和农药用量的关键措施。
二、某种作物的统防统治面积
某种作物的统防统治面积包括:在当地注册登记的属地防治服务组织开展的防治服务面积、外来跨区服务的防治服务组织开展的防治服务面积以及当地种植大户、各类农场、种植基地等开展的病虫害统防统治的面积。
三、某种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
某种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是指某一行政区域(省、市、县)内某种作物全生育期内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的面积(万亩次)占该作物病虫害总防治面积(万亩次)的百分比。
四、某一行政区域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
某一行政区域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是指某一行政区域内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作物实施统防统治面积之和(万亩次)占该行政区域内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作物病虫害总防治面积(万亩次)的百分比。
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情况汇总表
行政区域名称 | 作物 种类 | 病虫草害防治总面积 (万亩次) | 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总面积 (万亩次) | 统防统治 覆盖率(%) | ||||
病虫害防治 总面积 S1 | 草害 防治 总面积 S2 | 防治 总面积S (S=S1+S2) | 病虫害 统防 总面积 M1 | 草害 统防 总面积 M2 | 统防统治 总面积M (M=M1+M2) | M/S×100% | ||
水稻 | ||||||||
小麦 | ||||||||
玉米 | ||||||||
三大 粮食 作物 合计 | ||||||||
马铃薯 | ||||||||
油菜 | ||||||||
本地 主要 其他 作物 |
备注: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病虫害应包括病、虫、草、鼠害等有害生物,鉴于鼠害难以针对某种作物进行统计,因此统防统治覆盖率仅包含病虫草害的防治情况,鼠害统计另行规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