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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06-14 17:2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1-52751 发文日期 2021-06-14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号 鄂农函〔2021〕141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6月13日,十堰市张湾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省安委会当晚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省委书记应勇、省长王忠林分别在武汉、十堰参加会议并讲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和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抓紧抓实抓细《通知》的各项工作安排,深刻吸取十堰市张湾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农业安全生产。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七一”在即,各项庆祝活动陆续开展。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农业农村部门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保供给、保安全、保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农业领域、农业农村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从促发展的高度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正值农业“三夏”生产关键时期,是抓好渔业、农机、农药、农村能源、畜禽屠宰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窗口期。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打牢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础。

(三)从履职尽责的高度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渔船渔港、农机作业、农药兽药、农村能源等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把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自6月14日至9月底,在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和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堵住安全监管漏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一)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公安交警等部门以“警监联勤”等形式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变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上路情况的监管,严防无牌、无证、无安全保障的农用车辆上路行驶,防范变型拖拉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要进一步加大田检路查工作力度,坚决消除“黑车非驾”、纠正违章载人和私自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现象,特别要加强对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载货等非法行为的治理。要结合当前农时,抓好“三夏”农业机械的作业安全。

(二)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开展涉渔危险化学品(液氨)安全排查,组织对本辖区(行业)内使用冷库的养殖主体和直属加工企业的液氮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不漏一企、不留死角,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制订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二是组织渔业生产安全排查,突出重点单位、重点渔港和重点水域,结合渔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渔港、渔村、渔船集中停泊点、主要作业区,拉网式深入排查、治理、消除渔业生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违规从事渔业生产、非法捕捞、渔业船舶擅自变更作业类型、渔业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强化对大江大湖大库等重点渔业水域的安全管理措施,认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发现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惩处。

(三)全面开展涉农危化品大检查。一是重点排查农药经营使用企业农药存放安全管理情况,禁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可溯源管理情况;二是排查各类实验室、检测室存储危险化学品、危险制剂的安全措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是排查养殖企业排污管道的废气是否超标、管道阀门老化等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四是饲料生产企业在储存、加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饲料原料和试剂的管控过程中是否有配套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四)全面开展内部安全隐患大检查。各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即开展内部安全隐患大检查,特别是针对老旧家属院、住宅区,重点检查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用电线路、燃气、用水管道、消防用品等重点设施、设备,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地等重点场所,严防单位内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全面开展农村沼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安全台账。对全省目前在建和历年建设的规模化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池全覆盖摸底清查并登记造册,建立规模化沼气工程安全使用及处置情况台账户用沼气池安全使用及处置情况台账,摸清沼气池(沼气工程)数量、地点及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排查风险,建立隐患清单。在摸底清查基础上,对全省规模化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池进行风险排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三是限时整改,逐一消除隐患。对正在使用的沼气池,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到边清查边整改。要把长期弃用或不具备使用条件沼气池的安全处置工作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四是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沼气安全生产培训制度,针对户用沼气池使用用户及大型沼气池工程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及培训。建立沼气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有效提升应急能力

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物资储备,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梳理农业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还没有制定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已经制定但长时间未调整的,要与当前实际相结合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要贴近实际,注意与生产经营主体制定的预案相衔接,要注重指导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进一步强化物资储备。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现有应急物资情况进行摸底,掌握现有应急物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信息,需要补充、更新的及时补充、更新,确保遇突发事件可随时调用。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渔港渔船、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涉农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救援队伍建设,组建相对稳定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能力培训。要加强应急队伍值班备勤,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要根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政务值班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10分钟内电话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报省委、省政府。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并做好与有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对农业生产影响的研判分析,及时发布安全预警,提醒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好防范应对。重点行业的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物资保障,确保遇突发险情时“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值班联系电话:027-87874666;

传真:027-87730422。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黎明,李艳阳,张兵,

联系电话:027-87875129,传真电话:027-8766586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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