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索引号 | 011043305/2020-37419 | 发文日期 | 2019-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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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厅2018年度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
我厅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各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根据厅领导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确定专门办事机构,由厅法规处负责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确保了农业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厅主要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和厅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领域重要工作。
(二)推进立法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大局。我省农业立法工作连续多年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基本形成了具有湖北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目前,全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各16部,内容涵盖了农业农村领域的各方面。2018年,根据省委、省人大部署,我厅负责牵头起草《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乡村振兴立法有关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为全面推进《条例》立法的有关工作,在厅内成立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厅法规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流程图,对起草、论证、提交审议等工作完成的时间和要求等均制定了详细计划。目前,已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9章94条,在征求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1.注重规划引领。一是严格落实《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该文件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着眼于解决当前农业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都提出了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改革举措,是近几年我省农业农村系统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总规划。二是出台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省农业农村厅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对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18年的法治建设、农业普法依法治理和农资打假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推进“清单式”管理。实行“清单式”管理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此,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省级权责清单76项,行政监管责任清单40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5项,负面清单11项,收费清单9项,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清单动态完善调整,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优化了农业发展环境。
2.坚持科学依法民主决策。出台《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按照省委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程序要求,对省水产良种试验站整体并入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在每年的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中均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3.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省农业农村厅已聘请专职法律顾问近10年,并专门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涉法事项等依法行政建设重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强化考核力度。修订完善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标准,加大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比重,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形成推进农业法治建设的倒逼与强化机制。
(四)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效能。
一是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清理地方法规、规章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129件,对每一件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继续有效、予以修订、宣布失效和宣布废止等具体清理意见。同时,在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同时,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全年出台7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二是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其中,电子政务外网联通覆盖和电子证照对接与应用事项已全部完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和对接、移动app服务事项接入和关停单位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事项已基本完成。
三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我厅早在2014年即制定了“湖北省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11项,获得了时任湖北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同志的高度肯定,并为此专程到我厅调研。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其中“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三项事项已完成与工商部门的数据对接与推送,我厅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了对上述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五)开展专项治理,优化农业发展环境。
一是认真组织“绿剑护农”农资打假工作。及时召开全省农资打假视频会议对全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部署。2018年“3.15”期间,我厅配合有关部门先后向社会公布了四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件,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在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中,联合省公安厅、省商务厅、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和省供销社等五个厅局组成四个联合检查组,对全省17个市州进行了全覆盖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了检打联动、上下联动、联打联动的工作机制,时任副省长周先旺在我厅报送的督导检查报告上作出肯定性批示。2018年3月30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等7部委召开的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上,肖伏清厅长代表我厅作为全国农业系统唯一代表做了经验交流。据统计,2018年全省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各有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万余人次,检查农资市场(经营门店)、企业3万多个次,查处各类假劣农资案件近1000起,其中农业部门立案查处近500起,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农业农村部的肯定。
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8年,我厅本级随机抽查事项由16项调整为15项,抽查频次由42次调整为24次。目前,厅本级在“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已完成随机抽查15项24次,完成率100%。抽取执法监管对象161家,占比2.8%;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69人次,占比49.72%,已按要求完成年度随机抽查任务。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先后组织两次对10个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六)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开展规范化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近几年来,已对全省72个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投入1100多万元开展农业执法规范化项目建设。同时,针对个别地方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出台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评选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3卷,连续多年在全国优秀农业执法案卷评选中,湖北名列前茅,达到了以评促改的目的,全面提高基层农业执法办案水平。
三是创新培训方式。为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素质,制定了《全省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轮训实施方案(2015-2018年)》。每年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围绕新时期农业依法行政等内容,组织农业农村局(委)分管负责人、法规科长、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市县执法机构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工作培训,提高了农业法治人员的工作能力。同时,依托市(州)执法支队,组织相邻市(州)的县市,对每个县市随机挑选的1-2个执法案卷,由专家面对面地与案卷承办人进行一对一、多对一、多对多等形式的点评与互动,解剖个案,以案说法。
(七)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根据省普法办统一部署,对黄冈市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省移民局、省扶贫办、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参事室等省直有关单位开展了“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制定出台《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组织开展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先后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扫黑除恶和“法律六进”等专题活动,形成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是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厅党组定期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集体学习, 2018年5月18日,还特邀武汉大学法学院伍华军教授为厅机关党员干部做了《宪法》、《监察法》专题学习辅导,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扎实开展无纸化普法在线学习考试工作。实现厅机关干部参学率100%,参考率100%,考试优秀率100%。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五率”(信访事项网上录入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参评率和满意率),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改革,编制了《湖北省农业厅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重访、缠访现象明显减少。
二、存在的问题
从总的情况看,我厅依法行政,依法护农的成效是明显的,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为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为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依法行政尤其是行政执法方面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农业法律法规普及程度还不高;二是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法治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是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全省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绝大多数还是事业编制,只有不到20%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这与规范执法的要求还有差距。受经费和装备条件限制,加上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一些地方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不敢作为、难以作为的情况,这些都有待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和省司法厅推进《2018年-2022年立法规划》的落实,重点是推动《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和开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执法检查。同时,适时组织有立法计划的单位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议,明确任务,加紧做好有关立法草案的起草和调研工作。对因时间推移、上位法以及国家政策调整,不再适用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和清理。
二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化建设。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心,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健全农业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尤其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农业部门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同时,对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收费清单制度动态完善调整,全面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三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三级八同”(省市县三级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件类型、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时限、结果样本等要素相同)要求,对现有33项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完善“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和“统一受理、统一回复、接办分离、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同时,对省市县三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统一和规范,并逐步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和督促各地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抓好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任务的落实,确保机构、职责和队伍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继续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
五是进一步推进专项检查和清理。继续深化“绿剑护农”专项农资打假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除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大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六是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继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为形式,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维权日、“送政策送法律送科技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等活动多形式地宣传农业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普法学习和考试工作,扩大无纸化普法在线学习考试的参与度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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