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索引号 | 011043305/2021-04263 | 发文日期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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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厅法规处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我厅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建立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主要抓、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厅法规处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厅党组书记、厅长肖伏清同志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每年多次在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领域重要工作。
(二)完善农业立法,产生推动力。农业立法一直是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一个亮点,处于全省和全国同行前列,全省现行有效农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共34部。2020年1月17日,省人大表决通过《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成为全国首部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实施的地方性法规。
(三)重视制度建设,强化约束力。一是注重规划整体性。制定了《湖北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和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重点领域提出明确清晰的目标。二是体现决策科学性。先后出台《中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工作规则》和《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三是突出咨询专业性。已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十多年,并专门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等。四是增强考核权威性。提高依法行政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形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倒逼机制。五是把握法规规范性。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2020年,严格按程序制定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四)推动改革创新,形成驱动力。一是简化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精简到7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1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同时,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明确省级检查实施清单81条,政务服务在线办理事项中可网办实现100%。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做到了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实现了提质、提速、提效。三是量化“清单式”管理。制定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76项,负面清单11项和行政监管责任清单40项。
(五)优化发展环境,凝聚战斗力。一是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为重点地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全年全省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2万多人次,检查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场所)5.3万多个(次),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3374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325起。二是深入推进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明确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4项,抽查事项完成率100%。三是扎实开展长江汉江禁捕工作。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引导守法,确保“十年禁渔令”落实落地。积极配合省人大出台《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联合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通告》,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各地出动执法车辆7600台次,执法船艇8520艘次,执法人员65238人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7000余艘,查办案件1733起,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1440758公斤,罚款345.75万元。
(六)规范执法工作,凸显执行力。一是改革推动。稳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向省编委、省政府专题汇报改革工作相关情况,多次开展全覆盖督导调研。截至目前,17个市(州)和64个县(市、区)已出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方案,占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90%。二是创建带动。荆州市、荆门市、宜都市、黄冈市、石首市、沙洋县等6个市(县)农业农村局和宜昌市、十堰市、江陵县、襄州区、武汉市、咸丰县、孝感市7个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先后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单位。三是监督促动。结合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实际,印发了《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修订《全省农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每年在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中均名列前茅,及时对农业农村部转办和群众投诉的执法问题跟踪督办,责成相关单位迅速整改。四是培训互动。依托市(州)执法支队,组织市(州)相邻县市,对每个县市随机挑选执法案卷,由专家面对面与案卷承办人一对一、多对一、多对多点评与互动。积极推行“以案说法”,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全省基层执法人员到法院旁听特大农资案件庭审现场。五是部门联动。制定《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不断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六是信息驱动。组织开发全省农业行政执法综合信息平台,实时收集执法全过程信息和数据。
(七)深化普法宣传,扩大影响力。一是全面普法,认真开展“六五”“七五”普法相关工作。先后被省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二是全域普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每年精心组织“3.15”、国家安全教育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12.4”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和农业农村部法治征文活动,有多篇作品获奖。三是全员普法,扎实开展无纸化普法在线学习考试。实现机关干部参学率100%,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二、困难和问题
总体来看,我厅依法行政、依法护农的成效是明显的,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法治建设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二是农业法律法规普及程度还不够高,个别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条款操作性还不够强;三是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经费保障和装备配备水平不一,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专业素质有待优化;四是“放管服”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坚持依法履职,着力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二)坚持与时俱进,着力完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体系。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和省人大常委会,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和修订,开展有关法规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三)坚持严格公正,着力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待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后,继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度建设标准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执法程序标准化。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等相关规定。三是工作机制标准化。健全农业农村部门内部不同层级以及与其他执法机构间的执法联动和衔接机制。
(四)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打造高素质的专业执法队伍。一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将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指导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二是强化学习培训。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对执法不规范行为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认真处理投诉举报线索。
(五)坚持学法懂法,着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继续注重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充分利用“3.15”“12.4”、宪法进农村、送法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等活动多种形式宣传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全面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的谋划。·
(六)坚持动态完善,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放”上做减法,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流程;在“管”上做加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服”上做乘法,不断改进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流程,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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