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索引号 | 011043305/2024-06633 | 发文日期 | 2024-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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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3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湖北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要求,切实尊法守法,认真学法用法,强化立法执法,推动依法普法,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农业基本盘更稳固,“三农”压舱石更牢固,农村战略后院更坚固。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法治信仰。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强县工程、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都必须依靠法治建设保驾护航”意识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形成共识。制定深化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结合实际落实好《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全年专题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次、厅党组会议8次,深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研究农业农村法治相关事项。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辅导。分批次在十堰、恩施、武汉举办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培训班,邀请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核心要义与法治实践等,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
(二)硬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厅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带头研究部署、带头推动落实;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9大类、21项责任事项,认真抓好推动实施。结合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制定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和宪法宣誓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头雁”效应。认真做好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督察的整改落实。接受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强化依法行政在机关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细化考核评价内容;将“创新乡村治理”“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年度全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强县工程考核的重点内容,形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倒逼机制。
(三)深化立法依法。完成2023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湖北省种子条例(修订)》起草相关工作,已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一审。组织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立法调研,《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修订)》初步确定为2024年立法项目。《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订)等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严格审核把关,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建议60余条。积极推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代拟起草报送“一法一条例”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创新试点,优化农业农村发展营商环境。我厅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由57项调整为37项,全部实现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报及审批,严格落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厅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307件,已办结1819件,办结率79%。其中,准予许可1198件,占比66%,不予许可620件,占比34%。2023年,我厅申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试点项目,并在随州、鹤峰等8个市县开展试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互联网+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效融合。认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共建立抽查事项清单14项、检查对象库5503户、执法人员库93名,完成抽查任务8个,完成抽查检查对象数97户,抽查结果公示率100%。
(五)实化执法用法。加强制度保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印发和执行《湖北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落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省农业农村厅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要求,对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省农业农村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印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规范法律顾问聘用与管理,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作用,共办理行政诉讼案4件。修订出台《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及应用规则(2023年版)》,制定并公布《湖北省农业农村领域包容免处罚清单》《湖北省农业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统一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尺度,避免同案异罚。按时报备党内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大秉公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为农业生产安全、农村社会安定、农民生活安心、长江生态安澜保驾护航。以“稳粮保供”专项行动为工作主线,大力开展种子侵权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执法、生猪私屠滥宰执法、豇豆质量安全执法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近20万人次,检查企业和门店近6.8万个次,抽检农资产品7400多个,办理案件4300余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坚持寸劲不松、寸步不让、寸土不失,积极履行长江“十年禁渔”的属地责任,坚决打好全省禁渔持久战。全年全省范围内组织执法行动453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万余人次,检查水产品经营点34625个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561艘、查办非法捕捞案件745起(其中禁捕水域377起)、涉案人员1620人,查处涉案渔获物重量达2.5万余公斤,渔获物价值19.5万余元,司法移送案件215件254人,全省禁渔秩序总体平稳。加深执法合作。继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检打联动、联打联动、上下联动三大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落实与湖南、江西等八省市签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省际协作协议,构建信息共享、检测协作、线索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与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湖北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加快能力建设。实施农业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着力培养一批办案专家和执法能手,在恩施、荆门等地开展执法骨干人才轮训、种植业执法、渔政执法、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文书制作等12项专题培训,线上线下覆盖执法人员5000人次以上。大力开展农业执法“青蓝计划”导师帮带活动,为年轻干部成长搭平台、建舞台、摆擂台。组织编写《湖北省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湖北省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范例》,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38种文书基础上新增了18种文书。
(六)细化学法普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文化,多措并举、持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方位普法。推进普法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络。落实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旁听庭审制度,全厅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参学率、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旁听庭审3次。下大力气规范“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全年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200多场次,全省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1044户。全过程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全环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细化普法措施,系统明确了108部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责任分工,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实施动态调整与管理,做到普法工作重点明确、分工有序、运行高效。广角度普法。投入60余万元,用于创建“三农法治大讲堂”智慧普法平台、法律培训、印发资料和购买法律书籍。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宪法进农村”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普法主题活动全年不间断;农业农村法治宣传稿件在各类新闻媒体及普法平台投稿1000多篇,其中100多篇被采用,湖北法治网普法动态栏每月投稿量、用稿量均排在省直机关前三名。组织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农村学法用法短视频征集活动,加大普法产品作品创作开发力度,制作10多部短视频作品,其中3部短视频推荐到农业农村部,获优秀作品奖。
(七)转化实绩实效。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努力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实干担当,以推动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的实践行动,以服务农村稳、农业丰、农民富的实际成效,助力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法治乡村建设。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咸宁市西凉湖执法局局长左志国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及个人。在农业农村部召开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上,湖北作典型交流发言,会议专题播放我省5分钟视频短片《锻造荆楚执法铁军 护航乡村振兴征程》,向全国宣传推荐湖北经验。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继续开展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窗口创建活动,2023年新增4家示范单位、5家示范窗口,总数位列全国第一。开展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推荐5部省优案卷参加全国农业综合执法案卷评查,3部案卷被评为部优案卷、1部文书被评为优秀文书。在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上,湖北代表队获总决赛团体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队员李庆华获优秀个人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体来看,2023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依法行政、依法护农的成效是明显的,为优化农业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部分法规规章亟需修订,我省现行有效的农业领域地方性法规17部、法规性决定1部、省政府规章11部,但上述法规规章制定时间较早,已无法适应现实需求,亟待修订;“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互联网+监管”技术支撑力量亟待加强;广大农村全民守法、农业农村市场主体学法依法用法靠法的自觉意识尚未完全形成,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法治队伍面临专业化程度不高、人少事多、人才流失等现实困境。
三、2024年重点工作思路
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服务湖北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县工程的实际和需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在立法上争取新潜力,在学法普法上拓展新载体,在执法能力上寻求新提升,在乡村治理上获得新成效,在法治乡村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努力开创农业农村法治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树牢法治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确保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年度工作重点要求,认真履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着力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营造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矛盾、应对风险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科学立法。持续做好《湖北省种子条例》立法工作,力争2024年5月颁布实施。全面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修订立法工作,力争2024年完成审议。开展《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促进全省特色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有效治理。
(三)推进严格执法。紧紧围绕“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大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护航乡村振兴。实施农业农村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继续开展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窗口、示范单位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加大普法宣传。加强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目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监管、谁普法”机制,把普法融入农业农村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创新农村普法方式方法,增强实用性、针对性,扩大影响力、感召力。稳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提升质量,2024年底实现全省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
(五)深化改革创新。建设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平台,出台“高效办成一件事”管理办法。编制并发布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权责清单”,确保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省、市、县三级事项“三级五同”(同名称、同依据、同编码、同类型、同办理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创新试点项目,在宜昌市五峰县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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