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索引号 | 011043305/2025-04259 | 发文日期 | 2025-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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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着眼形势任务特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这个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重大部署,深入实施法治湖北建设“一规划两方案”(2021-2025年),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学细悟笃信,筑牢思想根基。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坚持把法治思想引领作为首要任务,年初印发《2024年中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鄂农党发〔2024〕8号)、《中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印发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农党发〔2024〕17号),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融会贯通,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全年召开11次厅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全国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视频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研究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事项。厅党组成员把法治学习融入工作实践,把法治意识贯穿工作全过程,自觉在真学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时时事事处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和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坚持把法治学习嵌入各类培训学习范畴,在不断学习领悟中强化法治自觉,深化法治信仰。
(二)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政府建设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紧紧围绕“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工作目标,坚决扛起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9大类21项具体工作任务,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坚持根基不固不歇气,难题不破不放过,目标不达不罢休,成果不出不撒手,强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地,有力有效保证了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脱节、任务不断线、建设有提升、群众得实惠。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平安建设、执法体系建设、行政审批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稳步发展,为“稳产保供、守牢底线、乡村振兴、深化改革”等重点任务保驾护航,提供了强大组织保障。
(三)加快农业立法,完善法规体系。3月,召开全厅立法工作推进会,部署年度立法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任务。将《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订)》等9个项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报送《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为2025年省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大力推进法规施行,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种子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11月,省人大常委会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行二审。依法接受监督,配合省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代拟省人大向全国人大报送执法检查报告。向省人大农委报告《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三年实施情况。报送《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湖北省种子条例》为2025年度监督工作议题。
(四)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实施。认真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将审查工作融入执法监督、法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完成11件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1份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初审,报省市场监管局完成审查,高标准接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全面开展涉企不平等政策措施清查,制定印发《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鄂农通告〔2024〕18号),宣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6件(含9件拟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抽选17个市(州)23名行政执法骨干成立7个评查小组,对2024年度全省推送的69卷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评选省级优秀案卷38卷,推选5部省级优秀案卷参加全国农业综合执法案卷评选。我省2件农业执法案件被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列为2023年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规范法律顾问聘用与管理。编制完善省农业农村厅权责清单,梳理完成政策法规类56项、行政处罚326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检查27项等共计548项权责清单。
(五)严格规范执法,护航农业发展。在潜江市召开2024年春季农资打假启动仪式,开展“绿剑护粮安”、农资进村“忽悠团”、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害农等7个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6500余人次,检查市场主体39500余个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280余起,其中刑事移送134起。积极与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协调渔业监管执法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加强对市县综合执法机构业务指导。加强与公、检、法、司和市场监管等部门通力协作,完善“检打联动”“一案联查”“行刑衔接”协同机制,指导查处咸宁市通城县“401”肥料“忽悠团”案件有力有效。针对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执法培训,组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促进规范文明执法。省政府研究室《政府调研》第1期刊发我厅《打造“五型”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为实施强县工程提供法治保障》调研文章,受到省政协副主席王红玲“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护航强县工程实施的重要力量,‘五型’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经验值得借鉴推广”肯定性批示。
(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严格落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制度,厅本级行政许可事项37项,全部实现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报及审批。截至2024年底,我厅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2010件,受理1602件,按时办结率100%。全面优化12345热线服务,全年共受理转交投诉件7件,咨询件68件,全部按时办结。印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枣阳市等12个县市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项目改革先行试点地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1个县市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范深度应用改革”项目改革先行试点地区。向省营商办推荐报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9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范深度应用改革”事项典型经验,潜江市等8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事项典型经验。扎实推进农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我厅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平台录入行政检查事项161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抽查事项清单18项、执法人员库102人、检查对象库5049个。
(七)实施普法宣传,扩大法治影响。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发挥基层普法阵地和各类新媒体、融媒体平台作用,结合“3.15”“4.15”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大力开展“八五”普法集中宣传,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截至2024年底,全省21207个行政村,共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22879户。我厅上报的“执法绿剑护粮安”短视频被农业农村部采集并在国家农民丰收节展播。厅法规处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2024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运用不够好。惯性思维和传统观念仍有一定的市场,法治理念还未贯彻到工作全过程中。二是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受机构改革影响,全省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存在工作关系不畅、业务能力不精、年龄结构老化以及执法保障不力等问题。三是普法宣传成效还不够好。广大农民群众全民守法、各类市场主体遵法用法的自觉意识还未完全形成。
三、2025年重点工作思路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全面、完整、准确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积极贡献力量。
(一)强化法治信仰。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融合贯通学,系统集成用,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措并举,进一步延伸普法宣传实效,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全覆盖。
(二)加强科学立法。2025年3月前,完成结转的《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工作。2025年11月,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对《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拟修改为《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进行一审。
(三)狠抓制度建设。组织抓好对现行有效的农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汇总编印。推动《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权责清单》编制。完成《湖北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基准》和免处罚清单修订工作。高标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备案工作。
(四)推进规范执法。抓好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日常服务工作。加强沟通衔接,进一步厘清与其他省直部门权责边界。深入开展“绿剑护粮安”等专项执法行动,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全面开展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五)深化改革创新。依托厅大数据平台,高水平建设农业行政审批、监管和执法信息化系统,实现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从事前审批、事中监管到事后处罚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告知承诺+容缺办理”12个事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9个事项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全面落实落地。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10日
(联系人:李江平;联系电话:8787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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