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关切•生态环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迅速开展 “加拿大一枝黄花”防除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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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无 | 效力状态 | 无 |
入秋以来,全省多地农业农村部门及群众反映“加拿大一枝黄花”入侵我省,且呈爆发态势。为保障我省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切实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防除工作,坚决遏制其进一步扩散蔓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发出紧急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迅速开展
“加拿大一枝黄花”防除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入秋以来,全省多地报告“加拿大一枝黄花”呈爆发态势。为保障我省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切实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防除工作,坚决遏制其进一步扩散蔓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是与气候变化相并列的两大全球环境问题,事关生物安全、生态安全与国家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颁布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已多次对加强该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北美黄花,学名加拿大一枝黄花,别名黄莺,是全球“十大恶性杂草”之一,被称为“生态杀手”,对侵入地生态系统破坏性极强,严重威胁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安全。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当前“加拿大一枝黄花”防除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升认识,强化担当,迅速行动,加快部署。抢抓11月 20 日种子成熟期前的防除关键时机,迅速安排人员全面摸排调查该物种在当地的分布情况,组织力量开展清除行动,确保不留死角、不扩散蔓延。注重发挥乡镇(街办)、村(社区)的组织动员能力,加强对重点地区巡查检查,对掌握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发生点信息,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地政府,限期清除,推动责任落实。
二、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联防联控。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要求,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文化旅游、水利、林业、铁路、海关、财政等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范围,密切配合、联防联控。重点对农田、撂荒地、农村住宅四周,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河、湖、库区及岸边,城乡绿化区域,高速、国道、省道、铁路等沿线,风景名胜区及主要景区景点,入境货物、运输工具等入境渠道,组织开展“加拿大一支黄花”防除工作。开展花卉市场专项检查,禁止引进和销售“加拿大一枝黄花”及其复合种等外来有害生物,防止造成人为扩散。各地要保障防除工作经费,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三、科学综合施策,强化防除效果。因地制宜采用人工铲除、复耕复种和药剂防除等措施,科学推进进防除工作。零星植株要彻底清除其地上部分和地下根茎,集中进行晒干无害化处理或深埋;连片发生、地势平坦的发生地块,可采取机械耕翻,拣除残根残茎,及时种植适宜的农作物或绿化植物,防止再次侵占;非耕地可采用灭生性化学除草药剂进行定向喷雾。
四、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群防群治。各地要针对“加拿大一枝黄花”容易生长的地方、外观特征、根除方法等,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培训,提高防除工作人员的识别能力和清除技能,确保科学、精准、有效清除。面向群众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指导农业生产者、农业经营主体对自留地、流转地开展“自我防除”工作,各级主管部门要主动公布咨询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清除,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控,努力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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