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关于《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的起草说明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0-171614 | 发文日期 | 2020-05-30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19年9月份以来,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启动了《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多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细则》(送审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2019年8月,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以2019年第4号部长令发布施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农业农村部备案”。从我省实际来看,机构改革将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到我厅后,也迫切需要制定出台符合我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的纲领性管理制度办法,为从源头上实现统一规范管理,构建责权明确、程序清晰、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体系奠定基础,从而全面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有序推进农田建设管理工作。
二、前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去年9月初开始启动《细则》)的起草工作,9月底形成征求意见稿,处内研究讨论并修改后,10月份广泛征求了省财政厅及全省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专家意见,并在11月4日召开的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培训班上进行了座谈讨论;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12月会同厅法规处组织法规专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细则》修订稿。由于受疫情影响,今年4月中旬重新启动《细则》制定工作。5月上旬,我们再次征求了全省农田建设管理系统的意见,并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细则》送审稿。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该《细则》在部长令的整体框架和规定下,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农田建设项日管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规划编制、项目申报与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内容,涵盖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和重点环节,共七章40条。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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