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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说明】湖北省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草案说明

【草案说明】湖北省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草案说明

2021-07-08 14:50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1-61494 发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分类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规定,在农业农村部制定的《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目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33号)基础上,我厅起草了《湖北省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草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草案中确定的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主要包括虫害6种、病害4种、杂草2种。之所以选择这几类病虫草害,是因为它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之一:一是发生普遍,具有迁飞性、流行性和暴发性等特点,常年发生范围超过2个以上市(州)、年发生面积占种植面积20%以上;二是危害严重,常年年均损失在15%以上或重发年份潜在产量损失达30%以上;三是此类病虫害暴发流行关系粮食安全,产品品质,生产者收益,社会关注高;四是仅靠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基层政府或经营主体难以及时有效控制暴发危害,需要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开展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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