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说明】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2030年)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2-15068 | 发文日期 | 2021-03-05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规划编制背景和过程
耕地是粮食安全的要害,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田必须是良田”。为加强农田建设,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农业农村部根据当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任务,编制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2021年8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21〕86号),要求根据批复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省、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全国规划分配给湖北省的建设任务是: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4689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474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5309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264万亩。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0万亩,其中“十四五”期间新增87万亩,“十五五”期间新增73万亩。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要求,编制好我省规划,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抓规划衔接。以《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6-2030年)》等为依据,研究提出2022-2030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抓业务沟通。与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单位积极沟通对接,提前了解国家规划要求;与专家对接,发挥农业(经济)、水利、地理等领域专家作用,广泛凝聚专家智慧,提升规划编制水平。三是抓基层调研。先后赴50多个县市调研,与县市部门、乡镇、村民座谈,针对不同区域农田基础条件存在的短板,确定不同区域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建设重点,力求规划重点突出、科学适用。四是抓部门协作。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发函先后征求17个市(州)人民政府、19个省直有关部门关于规划的意见,经过9次集中讨论修改,形成了《规划》。
二、总体考虑
《规划》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安排,重点把握四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全省任务和地方潜力的关系。以国家刚性任务指标为基本遵循,结合地方建设成效和建设潜力,落实建设任务。按照新建任务、高效节水任务、改造提升任务三个方面分解。其中新建任务向粮食主产县倾斜,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建设;高效节水任务主要参照县市需求;改造提升任务主要考虑各地已建并上图入库面积。
二是处理好区域差异和建设重点的关系。我省境内山地、丘陵、平原、岗地兼有,地域特征差异明显,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存在较大差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根据地形地貌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有针对性地确定分区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提出高标准农田灌排体系建设、耕作层保护、地力提升等建设重点。并根据2月13日在山东召开的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农田建设“宜机化”的要求,提出“推动农田地块小变大、窄变宽、坡改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生产的衔接,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适应机械化的农业生产活动。
三是处理好农田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关系。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切实加强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高效、量质并举。同时,农业低碳发展是今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省以绿色农田建设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向绿色低碳转型,以此为基础,在《规划》中提出建设一批减排固碳示范农田,为农业在双碳目标上的作出贡献。
四是处理好统筹建设和管护利用的关系。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数据库,打造湖北省高标准农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长期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机制,常态化开展项目管理、工程进展调度、统计调查等数据填报,实现建设信息实时查询、对比、统计、分析的全过程监管,指导县市做好项目建设和管护利用。
三、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七章26节。
第一章(共4节)阐述了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重大意义,总结了我省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成效,分析了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新问题,提出了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章(共3节)根据地形地貌,将全省划分为江汉平原、鄂北岗地、鄂东丘陵和鄂西山地四大区域,提出区域范围、区域特征、建设重点,拟将江汉平原打造成全省“粮袋子”。因地制宜提出建设绿色农田示范、农田低碳示范、数字农田示范、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土壤酸化治理示范共五类示范工程。
第三章(共8节)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别明确高标准农田“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
第四章(共3节)分析了农业水资源供需平衡,提出提升耕地质量、践行生态环境保护。
第五章(共2节)阐述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建后管护的机制和要求,指导市县如何建、怎么管。
第六章(共3节)分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七章(共3节)提出了确保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规划引领,加强科技支撑、资金投入、队伍建设和督查考核等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四、需要解释的几个重点问题
(一)关于规划的任务目标
全国规划提出2025年底我省应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4689万亩、2030年底累计建成5309万亩,没有提“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各新建多少面积。为确保各县市的规划任务可量化,我厅按照2020年建成3570万亩、2021年下达410万亩的现状基数,在《规划》文本中提出全省2022-2030年的规划任务为:2022-2025年,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709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6万亩),改造提升面积474万亩。“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62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3万亩),改造提升面积790万亩。
(二)关于规划的任务分配
1.新建面积任务:向粮食主产县倾斜,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内建设。综合考虑各地耕地建设潜力(占权重的40%)、粮食产量(占权重的30%)、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权重的10%)、“两区”划定面积(占权重的10%)、地方需求(占权重的10%)共5个因素。
2.高效节水任务:在新建高标准农田任务内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主要考虑各县报送需求,以收集的需求数据作为分配基础。
3.改造提升任务:在2011-2018年已建成并上图入库的项目中开展改造提升。主要考虑上图入库的总面积(占权重的50%)、粮食产量(占权重的30%)、2011-2018年上图入库核定的改造提升底数(占权重的20%)共3个因素。
2022-2030年规划任务共涉及全省87个县(市、区)。根据分配结果,47个粮食主产县(市、区)共安排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012.25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5.49万亩,改造提升面积1032.46万亩,分别占全省规划任务的76.17%、74.02%、81.68%,体现了以粮食主产区为主、保障粮食稳产增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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