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说明】湖北省2022-2025年农药产业发展规划
索引号 | 011043305/2023-01134 | 发文日期 | 2022-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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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2022-2025年农药产业发展规划
2017年3月16日,国务院颁布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职能全部划归农业农村部门。我站承担法律赋予的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技术指导等具体工作。为理清全省农药生产经营现状,明确“十四五”期间产业发展目标与措施,按照农业农村部等8部委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经广泛调研,我站起草了《湖北省2022-2025年农药产业发展规划》(草拟稿),并征求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厅、市场监管局等7个厅局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起草过程
(一)收集整理基本素材。2021年3-4月,收集农药科研、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分类。
(二)广泛开展调研。2021年4-6月,深入我省农药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调研,与相关专家、企业负责人、经营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深入讨论交流。
(三)征求社会面意见。2021年7-9月,完成初稿,向全省农药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单位征求意见。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等8部委印发《“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我站于今年4月组织站内相关人员结合全国规划和征求的意见进行充分讨论、修改,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今年7-8月,按照要求,我们分别征求了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厅、经信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粮食局、林业局等单位和我厅相关处室意见。10月,征求了行业内部及社会意见。按照反馈的意见建议,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
(五)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厅法规处对《规划》进行了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为:《规划》制定依据充分,制定程序合法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精神,无减损市场主体权益内容、无排除限制竞争条款、无设置权力寻租空间的规定。
(六)组织专家评审。10月13日,受厅领导委托,我站代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相关专家和处室负责人参加的评审会。经专家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拟定的主要指标符合我省农药产业现状,也充分考虑到发展前景,对我省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
(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我们又进行了修改完善,最后形成《规划》(送审稿)。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我省农药产业发展现状,2022-2025年农药产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主要措施。
目标上,明确到2025年,我省农药生产企业控制在60家左右,入园率达到80%左右。农药生产总产值达到230-250亿元,出口金额达70亿元左右。农药经营单位控制在1.6万家以内,生物农药普及率达到2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
主要任务有六项,一是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农药产业布局;二是持续调整结构,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强化清洁生产,协同低碳绿色发展;四是规范经营服务,推进科学安全用药;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六是建立研发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主要措施有四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创新发展,全方位、多渠道加大科技投入;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创新约谈、诚信、应急、协调等管理机制;四是推进国际合作,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履行农药相关国际公约、促进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强化对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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