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说明】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索引号 | 011043305/2025-04410 | 发文日期 | 2024-07-15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补贴实施方案》制定的必要性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是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自2005年实施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总量持续增长,政策导向明确,支持重点突出,惠及范围不断扩大,加快推动了我省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促进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大幅度提升,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强有力的装备支撑。截至2024年底,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50.7亿元,全省农机总动力4900万千瓦左右,各类农机保有量达1300万台套,覆盖了农、林、牧、渔业,涉及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预计达到75.5%。补贴实施三年为一个周期,2021-2023年实施周期告一段落,为落实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这一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我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非常有必要。
二、《补贴实施方案》制定的过程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我们在总结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起草了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初稿。《补贴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组织相关专家研讨,征求专家意见。书面征求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及厅内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12条。
《补贴实施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文件。
三、《补贴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补贴实施方案》共六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总体要求及实施重点、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资金分配与使用、补贴操作实施流程、实施要求。
(一)总体要求及实施重点。主要明确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目标为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实施重点主要是突出稳产保供、服务效能提升和风险防控。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明确我省2024-2026年常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7大类36小类94个品目。补贴范围保持总体稳定,根据实际情况按年度予以调整。对进入补贴范围的机具资质做出了要求。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明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规定,各档次补贴额上限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测算比例一般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四)资金分配与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按照有关规定测算分配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五)补贴操作实施流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这部分具体明确了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和资金兑付的全部流程和具体要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补贴申请受理、资料和机具核验、公示等环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对付和监管。
(六)实施要求。为确保补贴政策规范实施,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从农财两部门分工、鉴定支撑作用发挥、优化服务、信息公开、违规查出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