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说明】《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索引号 | 011043305/2025-05009 | 发文日期 | 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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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草案说明】《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的
通知(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一、《通知》制定的必要性
近年来,全省持续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稳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但也要看到,土地用途转变的不合理预期及行为引致流转价格虚高,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已影响了农业生产与收益,亟需通过制度性措施,持续规范土地流转工作,为此,制定《通知》十分必要。
(一)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是减少矛盾纠纷的迫切需要。在市场形成流转价格的基础上,建立土地流转价格调节指导机制,防止市场失灵,防止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可以确保参与主体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可以减少因价格争议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二)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是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现实需求。一个完善的土地流转价格机制能够通过市场供求关系来调节和平衡土地的供需,确保流转价格公平合理,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建立稳定、可预期的流转环境,增强参与者的流转信心和积极性。
(三)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是全面加强指导服务的必然要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土地流转价格的制度建设,统筹抓好土地流转各方面的指导服务。
二、《通知》制定的过程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了《关于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起草专班,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试点探索承包耕地流转费用合理引导措施,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三部分,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坚持农地农用原则,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适度规模原则,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旨在建立一套政府指导、市场定价、综合完备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流转价格科学合理形成。
(二)重点任务。主要通过完善市场定价、强化价格引导、加强风险防范等措施,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探索综合评价定价模式和“竞价熔断”模式,创新利益联结模式,全面推广应用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平台,鼓励以县或乡镇为单元,探索设立土地流转最高限价指导价,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引导承包农户理性要价,协调流转主体合理出价。对社会投资主体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工作,建立风险监控台账,构建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县乡一体的工作格局,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炼试点成果,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重要意义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总结一批可学可看可复制的典型案例,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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