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说明】关于《湖北省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实施 方案(2024-2026年)》起草情况的说明
索引号 | 011043305/2025-06781 | 发文日期 | 2024-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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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起草背景
现代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农业强省的重要标志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施农业大有可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均明确指出“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
近年来,我省设施农业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设施规模不断扩大,设施水平不断提升,产出效益不断提高,设施功能不断拓展,带动增收能力不断增强,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开辟了新路径、注入了新动能。但与山东等先进省份相比,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
一是产业发展基础较弱。当前我省设施蔬菜播种面积占比仅10.3%,低于全国15.9%的平均水平,老旧设施占比达65%以上。二是科技支撑力度不强。我省尚缺乏专门的设施蔬菜棚型、专用品种、专用生产技术和配套设备研发团队;设施渔业仍以投饵机、增氧机等传统机械为主,自动精准饲喂、生产监测调控等先进装备配套不足。三是三产融合发展不够。全省设施蔬菜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足30家;设施蔬菜配套社会化服务不够,如棚室设计建造、设施装备运维等组织化程度低;全产业链开发不够,商品化育苗、仓储保鲜与冷链物流、粮食产地烘干等短板突出。为此,需要加强引导,统筹推进,补短板、开新局。
二、起草过程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今年5月份省农业农村厅开始了《湖北省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起草工作。6月初,根据彭勇副省长在罗田县调研后的工作交办,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农科院组织专班赴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寿光市,就当地的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学习考察,向彭勇副省长上报了《学习借鉴“山东经验” 推动我省设施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调研报告》。根据彭勇副省长对调研报告的批示精神,我们修改、完善了《湖北省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在书面征求联合发文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的修改意见后,形成了《湖北省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6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农计财发[2023]10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6号)等文件精神,参考了《广西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陕西省现代设施种植(果业、畜牧、渔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3-2030年)》和《山西省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四个部分,包括: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支持政策、组织保障。
(一)发展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下发展目标:力争2026年底,全省设施农业总产值达到2240亿元(较2023年增长20%),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2.5%(较2023年提升2个百分点),其中设施种植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产值分别不低于464亿元、1705亿元、71亿元(较2023年分别增长13%、22%、18%)。
(二)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并明确了相应工作措施。
1.优化现代设施农业区域布局,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设施农业基地
工作措施:
一是建设高产高效的现代设施种植业。在全省14个市(州)48个县(市、区)建设现代化水稻集中育秧服务体系,打造“三大都市圈”36个设施蔬菜示范县。二是建设集约高效的现代设施畜牧业。建设6个立体多层规模化生猪养殖场、26个肉鸡和蛋鸡叠层高效笼养集约化养殖场、50个肉牛肉羊高效集约养殖场和5个奶牛智慧牧场。三是建设生态高效的现代设施渔业。建设95个设施渔业示范基地。
2.强化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工作措施:
一是加快现代设施农业适用品种的选育攻关。加强设施农业适用的动植物种质资源库、资源圃(场)、基因库建设,强化资源收集评价和创新利用。二是加快设施农业新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重点开展设施蔬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攻关和示范推广。三是加强设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设施农业专家技术团队、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农技推广系统协同作用,鼓励发展各类设施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3.提高现代设施农业装备水平,持续提升设施农业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工作措施:
一是推进种植业老旧低效设施改造。改造提升老旧低效设施25万亩(设施蔬菜20万亩、设施水果5万亩)。二是提升养殖业设施装备水平。三是补齐农产品物流设施短板。建设并补齐一批粮食烘干中心和烘干点,同时建设以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为支撑的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四是推动老旧设施设备报废更新。抢抓国家“两新”政策机遇,加速农机报废更新和大规模农业设备设施更新。
4.推动设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增强现代设施农业产业韧性和竞争力
工作措施:
一是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服务组织提质强能行动,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领域龙头企业优先认定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二是推进设施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持续推进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进一步促进设施农业补链延链强链。三是培育设施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拓展开发“设施农业+”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科普、休闲等设施农业新业态。
(三)支持政策。
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是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包括中央资金重点支持、省级财政统筹支持等。
二是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创设专属金融产品支持、发挥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作用、扩大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扩大设施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等。
三是强化设施农业用地保障。主要是按照国家和我省最新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要求,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组织保障。
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强化宣传引导等3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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