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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说明】《关于支持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草案说明】《关于支持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4-11-10 09:3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5-18168 发文日期 2024-11-10
发布机构 省农业农村厅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为防范肉牛奶牛基础产能过度下滑和脱贫养殖场(户)返贫风险,稳定行业主体发展信心,推动肉牛奶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我们在认真分析形势、组织专班赴各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农牧发〔2024〕16 号)贯彻落实成效,研究提出了十条措施,形成了《关于支持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起草背景

受生产增加、进口扩大、消费不及预期等因素叠加,我国牛肉、牛奶市场价格自20231月以来持续走低,肉牛奶牛养殖发生较大范围亏损。肉牛、奶牛产业是我省畜牧业重要组成部分,产值约占畜牧业总产值的18%2023年以来,我省肉牛养殖已进入普遍亏损,出栏肉牛头均亏损约3000元;中小奶牛养殖场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养殖主体通过采取控制生产、减少规模的方式应对当前的亏损局面。对产业发展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据统计,前三季度全省肉牛存栏、出栏分别为204.66万头、69.35万头,同比分别下降7.6%4.2%;牛肉和牛奶产量分别为10.34万吨、5.26万吨,同比分别下降4.2%18.7%。预计全年肉牛和奶牛生产同比均为负增长。据农业农村部专家分析,价格低迷的市场行情预计要持续到明年下半年后。因此,还要防范不利行情对产业的长期影响:一是防止基础产能过度下滑。因肉牛生产周期比生猪更长,如果基础产能大幅下降,恢复起来至少需要5年左右时间。二是影响脱贫养殖场(户)生产经营收入。价格正常年份,肉牛养殖头均收益为1000-2000元,是脱贫养殖场(户)发展生产、增长收入的重要来源。当前需要防范因价格持续低迷导致脱贫养殖场(户)收益大幅减少,甚至造成返贫的风险。

二、起草思路

关于支持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结合当前肉牛奶牛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肉牛奶牛基础产能过度下滑和脱贫养殖场(户)返贫风险,履行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原有政策的优化和补充,旨在为肉牛奶牛养殖场户纾困解难,稳定肉牛奶牛基础产能,有效促进产业发展。一是优化现有项目资金的奖补方向。充分用好中央财政资金中肉牛肉羊增量提质、粮改饲、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从增加肉牛出栏数向提高母牛基础产能转变,将肉牛肉羊增量提质、粮改饲、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支持方向优化为产犊母牛补助,对收贮、加工、利用农作物秸秆与优质饲草给予补助利用动物防疫资金加强对布病等重点疫病的监测和净化工作的支持;利用部分生猪及禽蛋产业链资金支持牛羊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二是新增奖补政策。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支持肉牛种业基地建设、肉牛奶牛场无疫小区和疫病净化场创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全产业链建设三是强化金融保险政策支持2025年将肉牛、奶牛规模场纳入贷款贴息范围。在落实奶牛养殖保险的基础上,将肉牛养殖、基础母牛养殖保险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范围。进一步强化对肉牛奶牛养殖场(户)信贷支持四是落实脱贫户精准帮扶。统筹用好衔接资金,落实肉牛奶牛脱贫养殖户补助和脱贫地区肉牛奶牛帮扶产业项目五是新增消费拉动措施。鼓励产业链延伸至消费端,鼓励加大牧旅融合、消费券、学生奶的推广力度,以消费拉动促进产业发展。

三、主要内容

我们起草的《关于支持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提出了以下十条措施。

一、确保基础产能稳定。各地要以保护母牛基础产能为重点,鼓励养殖场户开展基础母牛扩群,推广使用牛优质冻精开展牛品种改良要建立健全肉牛奶牛生产监测和预警体系,摸清产能底数,强化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和预警引导。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项目县,可通过“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等方式,按照每头产犊母牛补助1000元的标准对养殖场户给予补贴。支持肉牛种业基地建设,2025年省财政对我省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国家种公牛站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二、提高优质饲草料供应。各地要用好用足粮改饲、秸秆综合利用等支持政策,对新建、改扩建500立方米及以上容积的青贮窖、干草棚给予补助,对单户收贮50吨以上的秸秆饲料进行补助,进一步降低收储成本,促进养殖节本增效。提高秸秆饲料化水平,完善全省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鼓励探索实施农作物秸秆与优质饲草混贮利用,对肉牛奶牛等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给予支持。

三、开展规模牛场贷款贴息。对肉牛、奶牛规模场(含个体工商户,不含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在202411日至1231日期间的贷款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范围,省财政按不超过年利率2%的比例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四、落实脱贫户精准帮扶。各地要精准分析研判当前脱贫养殖户面临的困难,一户一策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按照相关规定统筹用好衔接资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肉牛奶牛脱贫养殖户予以补助,减少肉牛等农产品价格下行对脱贫养殖户带来的影响。按照帮扶产业“四个一批”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分类施策,谋划实施好脱贫地区肉牛奶牛帮扶产业项目,补齐产业短板,延长产业链条,提高抗风险能力。

五、强化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积极给予肉牛、奶牛养殖场(户)信贷支持,对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但暂时遇到困难的肉牛奶牛养殖场户等主体,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合理展期、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限贷。支持将肉牛奶牛活体、养殖圈舍等纳入抵质押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推广“活牛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各地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主动开展走访帮扶,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加强信息共享和有效对接,帮助化解贷款融资需求

六、推进肉牛养殖保险。鼓励地方将肉牛养殖、基础母牛养殖保险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支持范围。其中市县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低于60%,省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给予支持,奖补资金根据各地特色保险保费规模(权重80%)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综合绩效评价结果(权重20%)进行加权分配。

七、加强疫病防控和技术指导。严格落实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对按要求完成强免计划的肉牛奶牛规模场足额落实防疫补助资金。加强布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对地方开展监测、净化等工作给予支持。支持肉牛奶牛场创建动物疫病净化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无疫小区和疫病净化场的肉牛奶牛养殖场一次性补助50万元。充分发挥畜牧兽医技术支撑机构、行业协会、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校等技术力量优势,组织推动技术下乡、服务上门。宣传推广《湖北省肉牛养殖降本增效技术指引》,指导养殖场户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和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实现节本提质增效。

八、推动屠宰加工一体化发展推动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构建产加销紧密协作的利益联结机制,稳定生鲜乳购销秩序。督促乳品加工企业规范复原乳添加和标识管理,促进鲜奶加工消费。制定肉牛屠宰加工标准,推动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加强监督管理。支持发展肉牛屠宰加工,配备成套技术装备建设现代化屠宰厂,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精细分割、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培育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取得环评、排污许可和动物防疫等手续,经《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审核备案,年屠宰超过1万头肉牛屠宰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九、加强品牌培育和产业融合。充分挖掘地方优质资源,鼓励市州牵头支持开展牛羊肉、牛奶地方区域品牌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分类施策培育中高端产品和地方特色产品,择优打造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加强产业融合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联农带农作用,巩固完善与中小养殖户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养殖农户向现代养殖方式升级改造,提高养殖技术和水平,带动农民就业增收。2025年支持10以上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牛羊等草食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

十、强化宣传引导扩大消费。综合用好新媒体和传统媒介,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展示鲜牛肉、鲜牛奶品质和营养价值。开发牧旅融合项目,发布牛肉牛奶美食地图,推进畜牧业与餐饮、文旅、研学等产业融合。发放餐饮、零售消费券,促进牛肉牛奶消费。用好农展会、省农展中心等平台,促进产销衔接。持续推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进校园行动,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提升学生奶覆盖率。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向省发改委、教育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发展中心、湖北金融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发函征求意见。

二是与相关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后呈报省政府,恳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字样,以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印发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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