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到户产业奖补指引(试行)》草案起草说明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6-24437 | 发文日期 | 2026-05-29 |
|---|---|---|---|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关于《湖北省到户产业奖补指引(试行)》草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6年2月14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产业帮扶的实施意见》,要求省级明确到户产业奖补限额标准及要求。厅帮扶处起草了《湖北省到户产业奖补指引(试行)》草案。
二、主要内容
(一)草案的层次结构
1.总则。包括编制依据、概念定义、奖补原则、各级职责四部分,其中各级职责对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两委”职责进行明确;
2.奖补范围及标准。包括奖补对象、奖补产业、奖补标准三部分;
3.奖补程序。规范奖补全流程,程序为组织摸排、计划申报、验收公示、奖补兑现、资料归档,另对督导检查和禁止情形进行说明;
4. 附则。规定本办法解释单位和有效期。
(二)到户产业奖补限额标准核算依据
草案中明确,户内每人每年到户产业奖补资金不超过上年度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经营净收入的50%。【2025年底,全省监测户和脱贫户去重后为1833650户,5410273人,户均2.95人;2025年湖北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经营性净收入为6413元,50%为3206.5元。按照每户2.95人计算,每户奖补上限9460.93元,取整为9500元】,符合全省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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