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湖北省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意见的函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6-22011 | 发文日期 | 2026-04-30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 分 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厅牵头起草了《湖北省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并请结合工作职能提出修改意见,于6月1日前反馈我厅。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孙珊,87878169
电子邮箱:hbnypp2024@163.com
附件:湖北省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草案)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湖北省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鄂办),推动全省农产品品牌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农业强省、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原则,聚焦增强品牌发展力和竞争力,持续抓好分层分级管理,着力强化科技赋能、质量管控、主体培育、宣传推广和政策支持,持续扩大“鱼米之乡 荆楚优品”在全国的知名度,不断提升湖北农产品品牌的市场影响力。
2026年,力争省级重点品牌综合产值突破3500亿元,综合产值过50亿元的市县特色品牌15个,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80个。
2027年,力争省级重点品牌综合产值突破4000亿元,综合产值过50亿元的市县特色品牌20个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85个左右。
2028年,力争省级重点品牌综合产值达到4200亿元,综合产值过50亿元的市县特色品牌30个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90个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分层分类培育
1.做强省级重点品牌。制定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建立品牌管理目录,实行有进有退动态管理。推动省级重点品牌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品牌授权管理、认定核心企业等方式,扩大品牌共建共享。与权威媒体加强合作,强化“鱼米之乡 荆楚优品”整体品牌形象宣传,提升全国知名度。
2.做优市县特色品牌。支持各地选准主导产业,围绕“一县一品”打造大单品品牌,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的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各地品牌运营管理机构实体运作,鼓励采取与品牌专业运营公司合作或引入专业人才等办法,提升品牌顶层设计、活动策划、运营管理等能力。
3.做大企业产品品牌。培育壮大企业主体,鼓励开展错位竞争,筑牢公用品牌发展基础。支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品牌策划、新品研发和品质提升,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品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产业联合体,对内一个标准、对外一个形象,做大做强企业品牌。
(二)筑牢品牌品质根基
1.推动科技赋能。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心),通过落实对口包联政策、实施柔性引才、搭建专家工作站、开展项目合作等方式,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落地生效。加快推进品牌专用品种选育、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研发,全链条支撑品牌培育。鼓励运用大数据分析、AI模型等数智化技术,推动品牌高效传播、精准触达。
2.强化质量管控。严格规范投入品使用,推行绿色防控、生态种养模式,夯实品牌农产品品质基础。加大对纳入品牌目录产品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密抽检频次,确保品牌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打造质量安全标杆。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推动省级重点品牌农产品率先纳入体系管理,鼓励所有授权产品实现“一品一码”。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认证。
3.完善标准体系。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加快构建农产品品牌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推动省级重点品牌和市县特色品牌制修订《品牌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品牌视觉形象、质量管理、品牌传播、知识产权保护等。推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快打造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提高特色品牌标准化生产覆盖范围。
(三)延伸品牌价值链条
1.做好“土特产”文章。指导各地深入摸排本地原生特色资源,筛选具有独特品质、地域辨识度的优势品类,实行清单管理。聚焦重点品类,挖掘产地环境、传统工艺等核心特色,以县为单位集中资源培育1-2个特色标杆。提高招商引资精准度,推动土特产产业化发展。
2.推动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加快特色产业“成链成片成群”,以产业升级促进城乡融合和品牌发展。推动农业与餐饮、文旅、康养、休闲等业态深度融合,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连片打造“虾庄”“茶庄”等融合项目,带动品牌推广。鼓励将品牌形象、品牌文化等融入城镇和景区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品牌小镇、品牌街区、品牌文化创意园、品牌冠名高速公路服务区。
3.畅通流通渠道。依托花湖机场搭建湖北特色农产品空运通道,推动特色鲜活产品5小时直达全国主要城市。做实国家级淡水产品、小龙虾等农产品产地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区域交易中心。有序推进生猪、鸡蛋、香菇等数字化供应链平台建设。
(四)强化品牌宣传推广
1.构建宣传矩阵。综合电视、广播、新媒体及高铁、地铁等宣传资源,搭建多层次品牌宣传矩阵。精心办好农民丰收节、农业博览会等节庆展会,结合举办“村BA”“村超”等乡村赛事活动,全方位提升湖北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积极组织省内优质品牌参与全国性重点展会,聚焦主销区举办专场推介活动,不断扩大品牌知名度。
2.讲好品牌故事。深入挖掘神农、楚辞、三国、武当等荆楚特色文化资源,将历史底蕴、非遗技艺与节庆文化融入品牌建设。加强与文创机构、设计团队合作,优化提升品牌形象与产品包装设计,打造文创产品,赋能品牌建设。
3.拓展市场空间。深入实施“千城万店”计划,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市场对接合作,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品牌体验店、旗舰店。持续提升湖北优质农产品展销中心运营水平,借助武商、G9联盟资源,推动品牌农产品进驻零售终端。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开设电商品牌专区,组织直播带货,实现产品增销量和品牌提声量。组织知名渠道商“走进湖北”,开展“产地溯源”。
(五)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1.加强品牌保护。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利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发挥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的作用,推动更多品牌纳入重点保护名录。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完善行业信用承诺、行业信用状况评价、行业信用红黑名单等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信用行为的监测预警。
2.加强评估监测。发挥专家智库和科研团队作用,建立健全品牌监测指标体系,提升品牌建设监测评价水平,鼓励开展公益性品牌价值评价。建立品牌建设正面、负面清单,结合品牌监测评价等情况,落实品牌动态管理。指导品牌管理机构和品牌持有主体制定危机处理预案,强化风险防控。
3.加强要素保障。鼓励各地依据自身条件设立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对品牌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市场推广、配套设施建设等给予支持。分层分批组织专题培训,夯实品牌建设人才基础。鼓励科研院所、媒体平台、社会组织等参与品牌建设,凝聚工作合力。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落实部门协同机制,建立工作专班,落实属地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见效。要注重发现和宣传品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鲜活经验,不断浓厚抓品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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