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页 《入鄂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情况-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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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鄂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情况

《入鄂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情况

2024-05-08 01:10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5-04430 发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规定,为规范动物调运活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道路运输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省政府2024年2月20日印发《关于设立入鄂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的通告》(鄂政函〔2024〕13号),在全省设立36条入鄂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为加强指定通道管理,我厅编制了《入鄂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4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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