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好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和采纳情况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6-17729 | 发文日期 | 2026-05-20 |
|---|---|---|---|
| 发布机构 | 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 文号 | 无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关于实施好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的征求意见汇总表 | ||||
| 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是否采纳 | 理由 |
| 1 | 省粮食局 | 建议将碾米机纳入报废范围。 | 否 | 2026年政策范围未扩大,部分地方反对对省级确定的报废机具进行调整,周边省份也未作调整。 |
| 2 | 荆门市农机发展中心 | 建议将20马力以下拖拉机的报废补贴标准由1500元下调至700元。 | 否 | 1.保持政策稳定性; 2.当前,襄阳等地仍有大量手扶拖拉机未报废,农民具有很强的报废意愿,反对降低补贴金额,有维稳需要; 3.目前已经在系统中设置了报废台数限制,降低政策执行风险。 |
| 3 | 荆门市农机发展中心 | 建议修改为若某地用完当年分配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可由省级配套资金解决。 | 否 | 经商财政厅,就超出资金部分未作安排,不同意修改。 |
| 4 |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 建议将茶树修剪机纳入报废范围。 | 否 | 2026年政策范围未扩大,部分地方反对对省级确定的报废机具进行调整,周边省份也未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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