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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好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和采纳情况

《关于实施好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和采纳情况

2026-05-20 15:10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26-17729 发文日期 2026-05-20
发布机构 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文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实施好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的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单位修改意见是否采纳理由
1省粮食局建议将碾米机纳入报废范围。2026年政策范围未扩大,部分地方反对对省级确定的报废机具进行调整,周边省份也未作调整。
2荆门市农机发展中心建议将20马力以下拖拉机的报废补贴标准由1500元下调至700元。1.保持政策稳定性;
2.当前,襄阳等地仍有大量手扶拖拉机未报废,农民具有很强的报废意愿,反对降低补贴金额,有维稳需要;
3.目前已经在系统中设置了报废台数限制,降低政策执行风险。
3荆门市农机发展中心建议修改为若某地用完当年分配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可由省级配套资金解决。经商财政厅,就超出资金部分未作安排,不同意修改。
4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建议将茶树修剪机纳入报废范围。2026年政策范围未扩大,部分地方反对对省级确定的报废机具进行调整,周边省份也未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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