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改革试验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和采纳情况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6-22318 | 发文日期 | 2026-05-29 |
|---|---|---|---|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序号 | 反馈单位 | 修改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省财政厅 | 建议将“落实风险补偿政策”中的“支持市州风险补偿资金运营管理机构尽快明确补偿申请操作流程,会同合作银行建立“月受理、季结算”工作机制”删除。 | 采纳 |
2 | 省财政厅 | 建议将“加强风险预警防控”中的牵头单位修改为“省农业农村厅”,并将我厅从责任单位中删除。 | 采纳 |
3 | 省财政厅 | 建议将“强化资金保障”中的“省市县财政按要求提供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平台建设等投入保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修改为“各级财政按要求加强投入保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申请‘两农’信贷。” | 采纳 |
4 | 省数据局 | 建议将“建设可信数据子空间。推动省征信公司依托‘两农’运行平台,基于‘两农’业务场景,聚焦‘源头可控、传输加密、存储安全、使用合规、追溯可查’等关键环节,采用‘隐私计算、数据沙箱’等技术,建成可信数据子空间,降低数据泄露、篡改、滥用等风险...”修改为“建设征信可信数据空间。推动省征信公司建设并对接‘两农’运行平台,基于‘两农’业务场景聚焦...等关键环节,采用‘隐私计算、数据沙箱’等技术,降低数据泄露、篡改、滥用等风险...” | 采纳 |
5 | 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 | 建议淡化首贷户量化目标要求。 | 采纳 |
6 | 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 | 建议进一步优化风险补偿“月受理、季结算”工作机制,提高受理、结算工作办理频率和效率。 | 采纳 |
7 | 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 | 建议在“增强‘两农’运行平台对信贷业务全流程的一体化监测功能”后增加“在严格保护银行机构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前提下”。 | 采纳 |
8 | 湖北金融监管局 | 建议调整为:整体贷款不良率不超过3% | 未采纳 |
9 | 湖北金融监管局 | 建议调整为:二、重点任务第一部分 | 采纳 |
10 | 湖北金融监管局 | 建议放在“一、总体要求”部分。 | 未采纳 |
11 | 湖北金融监管局 | 建议调整为:首贷户户数突破2万户 | 采纳 |
12 | 湖北金融监管局 | 建议删除。 | 采纳 |
13 | 湖北金融监管局 | 建议调整为:持续推动“整村授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全覆盖 | 采纳 |
14 | 湖北金融监管局 | 建议调整为:鼓励银行机构进一步健全“金融村官”选派机制,遴选更多懂金融、爱农业的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通过普惠金融服务点和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驻点式、上门式融资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村金融服务触达率 | 采纳 |
15 | 湖北金融监管局 | 建议调整为:工作推进滞后的地区 | 未采纳 |
16 | 省征信公司 | 建议将1-3项任务责任单位中的省征信公司予以删除 | 采纳 |
17 | 省征信公司 | 建议将责任单位中湖北宏泰集团列在各政府部门之后 | 采纳 |
18 | 省征信公司 | 建议牵头单位修改为“省数据局”,湖北宏泰集团调整至责任单位 | 采纳 |
19 | 省征信公司 | 建议修改为:“增强‘两农’运行平台及省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管理系统对信贷业务全流程的一体化监测功能,实时监实时监测……等重要数据” | 采纳 |
20 |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 | 建议充分考虑各金融机构发展基础、区域差异和市场实际,科学合理设定目标,切实提升政策执行的可操作性。 | 采纳 |
21 | 潜江市 | 将“依据农业生产经营的周期性特点,灵活设置信贷产品的还款节点。”挪到“开发‘旺季前预授信、投入期快速放款、淡季灵活还款’的产品。”后面 | 采纳 |
22 | 潜江市 | 加大“两农”信用贷宣传推广应用力度 | 采纳 |
23 | 潜江市 | “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2027 年实现乡镇金融服务提档升级”这一句表述内容不清晰 | 采纳 |
24 | 潜江市 | 按照“应归尽归、应享尽享”的原则,重点推动数据归集滞后的职能部门,严格依据统一共享目录、数据归集标准和使用规范提供相关数据,填补“两农”数据空白,提高政务数据归集的完整性。 | 采纳 |
25 | 湖北省深道湖茶叶专业合作社 | 建议增加:1.金融机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应直接拨付至合作社依法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不得强制要求转入第三方账户、关联企业账户或个人账户。确因项目监管、受托支付等特殊需求需通过第三方账户划转的,需经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资金用途、划转时限与监管责任,并全程公示,严禁以第三方账户作为常规放款渠道。2.优化资金支付与监管机制。(1) 支持合作社“专户直付”:允许贷款资金从合作社对公账户直接支付至农资供应商、农机厂商、社员劳务报酬等交易对手,减少中间环节,保障资金时效性,满足春耕、收购等农时节点的紧急用款需求。(2)建立“线上闭环监管”:依托“两农”信用贷运行平台,对合作社贷款资金的支付流水、用途进行实时监控,替代第三方账户监管模式,既保障专款专用,又不增加合作社资金流转成本与风险。 | 未采纳 |
26 | 丹江口市三紫园家庭农场 | 建议:将信贷产品周转期延长至五年 | 未采纳 |
27 | 团风县徐平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 对因经营困难短期逾期(如3个月以内)但已还清全部本息的主体,建议不纳入不良征信,或提供征信修复绿色通道。 | 未采纳 |
28 |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议增加对数字化服务渠道的明确要求。4.拓展线上服务渠道。鼓励合作银行依托手机银行、微信小程序等移动端平台,开发适配“两农”信用贷的线上申请、签约、支用、还款全流程功能。简化线上操作界面,提供语音引导、视频教程等适老化辅助服务,确保文化程度较低、数字技能不足的农户也能顺畅使用。同时,推动线上渠道与线下服务点协同,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融资服务的便利性和覆盖率。 | 采纳 |
29 | 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建议酌情考虑删除该表述:二、重点任务(五)...3.加强风险预警防控。“实时监测信用等级变化、授信贷款额度、利率定价水平、资金使用方向、不良贷款率等重要数据,自动识别异常交易,分级推送风险信号,动态研判业务运行” | 采纳 |
30 | 当阳市鑫谷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 建议增加对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贷款贴息支持力度。 | 未采纳 |
31 | 宜昌市晓曦红柑桔专业合作社 | 建议根据国办发(2025)22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农民和农村经营组织的信用修复实际情况,由人行湖北省分行,加强相关银行机构对需修复信用的农民和农村经营组织的指导,并加强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督促征信机构强化征信业务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提升数据准确性、及时性,严厉打击有偿删除,公示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 未采纳 |
32 | 长阳华梓蔬菜专业合作社 | 增加因返乡创业导致经营期限过短而无法正常贷款 | 未采纳 |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