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20-152306 | 发文日期 | 2020-08-25 |
|---|---|---|---|
| 发布机构 | 厅发展规划处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李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乡村振兴中推广马岭模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挖掘和总结马岭村推进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加以宣传推广”的建议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京山市罗店镇马岭村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绩,以“六化同步、共建共富”为核心的成功做法多次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省内外形成一定影响。该村由贫困村、空壳村到文明村、富裕村的奋斗历程和坚持“农民主体、融合发展、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值得全省各地认真学习推广。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在保持对马岭乡村振兴密切关注、加强指导、大力支持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工作:
一是尽快组织专班开展深入调研,与京山、荆门有关部门通力协作,进一步总结马岭村推进乡村振兴的好做法,对于该村发挥能人作用、发展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行重点挖掘,形成调研报告,以适当途径争取更高层面、更大范围的关注。
二是根据我省乡村振兴的政策和安排,在现代农业发展相关项目上给予大力支持,汇聚省、市、县各级力量共同巩固马岭乡村振兴建设成果,推进马岭村打造更多亮点,力争早日建成更高层次的乡村振兴典范。
三是在统筹比较全省各地推进乡村振兴成效的基础上,适时抓好马岭经验的宣传,必要时协调省市宣传部门,组织省内媒体,进行重点宣传。结合“荆楚楷模”选树工作,发掘马岭在乡村振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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