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99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291 | 发文日期 | 2019-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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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99号提案的答复
钱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污染治理应着实从城市延伸到农村还农村以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提案收悉, 此提案关乎农村发展规划、环境综合治理、资金投入、管护机制、宣传引导等内容,既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也是广大农村客观存在而又急需解决的问题,非常好。现就您提出的提案具体函告如下:
一、关于统筹谋划,规划先行的建议
2019年,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鄂发〔2019〕5号),计划用5年时间,建成500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村庄绿化、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同时,省委农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编制村庄规划
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19〕9号)、《湖北省村庄规划基本技术指引(试行)》。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做到注重质量、从容建设。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二、关于整合资金,协调推进的建议
《决定》指出,从2019年起,每年整治4000个左右的行政村,建设1000个左右的美丽乡村示范村,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再用5年时间,整体达到浙江“千万工程”现有水平,到2035年左右,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相匹配、相适应,达到生态美、村庄美、生活美、乡风美的要求。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即将联合下发《关于整合乡村建设项目资金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通过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发挥省级奖补资金激励和引导作用等方式,大力支持各地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环境整治。
三、关于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建议
(一)稳步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厂网同步加快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引领、厂网同步、建管一体、全面推进”的原则,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实现县域整体打包,厂网一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二是三级联动责任压实。各市、州、县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污水治理领导小组或指挥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省级组织、市级推动、县级主体”的三级责任体系全面建立。
三是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组织编制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南》《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操作指引》《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手册》。成立“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委员会”。2017-2019年,省级每年转贷100亿元政府专项债券,用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建成后投入运营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省级根据在线监测考核运营情况,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严格执行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征收范围延伸至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区。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由政府负担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组织开发“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平台”,拟定在线监测办法,运用信息技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监管。
四是完善体系抓管理。全省建立了工程进度周报告制度、工程质量月检查制度、“专业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三方监管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备案追溯制度、示范段建设观摩交流制度等,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质量安全监督体系,督促市、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落实好监督责任。实现项目建设信息化管理,加强项目基本建设信息备案管理和建设施工过程控制,明确所有关键工序建设、验收必须留存影像资料,纳入信息系统。
五是建立健全运维机制。组织相关科研院所和机构,广泛研究我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的特点、规律,对运维机制的建设进行讨论研究,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广泛听取吸收地方政府和住建部门、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及专家意见建议, 2月2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逐步规范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二)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一是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和省住建厅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专班,指导各地成立了专项指挥部,明确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其责任人,理顺了城乡垃圾协同配合的体制。
二是构建科学的技术支撑体系。组织专家编制并印发了《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运营技术导则(试行)》、《湖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运营管理规范》等5个技术指引、标准规范和通知,指导各地合理选择技术路径、完善现有设施运行管理。
三是构建规范的管理体系。印发《省住建厅关于启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的函》(鄂建函〔2018〕149号),落实《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运营管理规范》,构建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
四是构建合理的资金保障与分担体系。按照“城乡一体,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市县、乡镇、村组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责任及其运维经费。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与维护经费、社会宣传引导和以奖代补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整合专项资金,提高设施建设维护标准和保洁人员工资水平。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乡镇垃圾收运和设施更新。村组可从村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补贴村(社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设施设备配置和村(社区)保洁员考核奖励等。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与省财政厅进行沟通安排城乡垃圾治理一般债券20.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全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全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五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重点推进武汉、宜昌2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和武汉市东西湖区、宜昌市夷陵区、鄂州市梁子湖区、仙桃市、京山县5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三)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和省厕革办统一部署,省卫健委及时启动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规划》《湖北省农村“厕所革命”2018年实施方案》《农村无害化厕所建造技术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农村“厕所革命”试点县(市)分片包干督导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举办了全省改厕技术培训,同时应有关市县要求到市县现场开展了技术培训,对20个试点县全覆盖开展了技术指导,召开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推进会暨视频培训会,制作了6种改厕模式的化粪池结构示意图、改厕宣传挂图和改厕施工示范短片。在全国率先开发“湖北省农村厕所革命数据上报系统”,便于各市州准确、便捷、及时上报厕所革命数据。截止到6月底,全省累计完成农村户厕198.1万户,公厕14360座。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接受任务后,我厅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明确责任分工,组建工作专班,对标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我们起草并下发了《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通知》,重新明确了职责与分工;下发了《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厕所革命”有关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正在加快摸清农村户厕、农村公厕的改厕底数;起草了《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方案》(2019-2020年);协调省财政厅,落实厕改资金,并对2019年改厕资金进行了测算,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争取改厕资金5.82亿元;推荐并争取国家农村改厕典型示范点黄州区;拟定了“三农”考核关于厕改的指标设置办法。
四、关于宣传引导,广泛参与的建议
今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等 18 个厅局联合印发《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连续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村庄环境实现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下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遵守村庄规划、维护公共秩序等内容列入其中,指导基层全面开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活动,确保全省所有村和社区建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促进村民卫生文明素养和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在全省积极探索“自我建设、自我维护、自我提升、自我管理”的人居环境整治模式,突出了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人人行动,家家受益。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 19日
主管领导姓名 王海涛 联 系 电 话
87875129
经办人姓名 徐
章 联 系 电 话
87233508
邮 政 编 码 43007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一式两份
省政府办公厅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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