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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180083号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180083号建议的答复

2019-08-29 16:06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011043305/2019-06294 发文日期 2019-08-29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效力状态 有效
资源环境

张成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化解乡村级债务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有效化解村级债务已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省农业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保持农村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化解村级债务的有效途径,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清理化债。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对村集体资源、资产的合同兑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不断提高承包合同的兑现率,有效增加集体收入,优先用于偿还债务。2017年,麻城市清理废止集体三资违规合同781份,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1208份,增效总额1558.4万元,村平增效3.5万元。

二是增效化债。加快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将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流转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入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交易,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村产权交易市场70个,其中市级9个,直管市3个,县级58个,乡镇服务站点813个。2017年全省有11170个村开展招投标23690宗,涉及金额72.98亿元,村平实现增收节支1.09万元。

三是改革化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清产核资作为改革的重点工作,对闲置和经营不善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评估、作价,采取转让、承包、租赁和拍卖等方式盘活,以资抵债。如宜城市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清理登记未承包到户的资源、资产62511宗,涉及面积387754.9亩,收归集体承包金690.48万元,村均3.6万元,有效缓解了村级偿还债务的压力。

针对村级债务化解难题,枝江市通过盘内资、借外力、增效能、禁新债、强考核等措施,用四年时间全面化解村集体欠农民债务1.36亿元,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下一步,省农业厅将继续通过争取上级农业农村重大资金扶持和部门项目资金向村级发展倾斜的办法,不断加大对村级的帮扶力度,助推我省新农村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北省农业厅

20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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