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19001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1043305/2019-06318 | 发文日期 | 2019-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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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分 类 | 资源环境 | ||
B
省农业农村厅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20190010号建议的答复
汪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提升激励机制的建议》的建议(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19001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耕地地力提升补贴力度”问题
近年来,为切实保护好耕地质量,培育肥沃健康的土壤,湖北省以农业农村部项目为抓手,开展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充分赋予县级资金安排自主权,支持县市政府按照绿色生态发展要求,统筹使用相关资金用于耕地地力提升,效果显著。
2017~2018年,我省在浠水县等县(市、区)建设65万亩以上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每县结合建设1个以上水肥一体化节本增效技术示范样板。示范片做到有包片指导专家、有科技示范户、有示范对比田,推广土壤酸化治理、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技术模式。该项目旨在鼓励和引导农民应用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示范区域畜禽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处理、培肥地力、农产品品牌建设等“整体打包”给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化养殖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示范片建设效率。由于农业农村部安排的资金有限,目前只能开展试点,我厅将根据部里安排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关于“设立专项资金激励提升地力”问题
2017~2019年,中央财政连续三年安排我省耕地质量保护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资金共计1.32亿元,在全省建设一批化肥减量技术服务示范基地。2018年,荆门市东宝区等9个县(市、区)为中央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每年投入6000万元支持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有机肥,集中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自然生草覆盖等技术模式,配套设施设备,集中连片推进实施。2019年我省中央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有11个。省级财政将原测土配方施肥专项改设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与化肥减量增效专项资金,每年安排400多万元用于80多个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等工作。
三、关于“出台支持有机肥生产等企业奖补政策”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有机肥生产企业销售有机肥产品(包括批发、零售)均免征增值税。有机肥生产企业还可依条件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四、关于“推行轮作休耕,实行耕地绿色修复”问题
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在轮作区域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动态监测评价轮作试点区耕地质量状况和轮作效果,是完善耕地轮作制度的技术保障。目前,国家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区域主要集中在东北四省、黄淮海等地区。我厅积极向农业农村部争取扩大轮作休耕试点范围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农业农村部安排我省轮作试点面积140万亩,主要是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按照每亩1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我厅将向荆门等重要油菜产区倾斜。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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